委托代理记账协议书
恒字[2011]号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会计法》、《税法》、《合同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代理记帐、报税工作等相关事宜签署协议如下:
一、代理期限:
1、为有利于帐务数据的衔接与完整,本合同最短委托期限为一年;
2、经双方商定委托代理期限自2011年1 月 至2011年12月
二、委托业务内容:
(一)基本服务内容
1、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办理税务登记;
3、税务报到;
4、发票审批;
办理更换税款机手续
5、协助办理减免税手续;
6、建帐、记帐;
具体内容如下:
1.审核原始票据;
2.填制会计凭证;
3.登记会计帐簿;
4.装订会计凭证;
7、编制税务报表、填制税票;
8、国税、地税纳税申报;
填制纳税申报表和各种税费缴款书;
9、个人所得税上网申报;
10、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机构帐务检查工作;
11、协助一般纳税人税务年检;
12、接受甲方日常财务、税务咨询;
财务政策传递;
13、协助工商年检。
制作工商企业年度报表
(二)如有其他委托事项,需另行约定
三、代理费用及服务方式
1、甲方提供记帐用原始票据;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月基本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即:¥1000.00)
甲方同意按(季度)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于期初支付当期服务费;
四、签约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税法,建立健全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2、甲方安排专人负责出纳工作,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收集、保管、整理、需要入帐的
原始单据、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供给乙方外勤会计或做帐会计;
3、为保证乙方记帐、报税工作的顺利完成,甲方应于每月28日前(一般纳税人于次月3日前)将
本月会计做帐所需完整、有效的原始票据及资料提供乙方;
4、甲方应保证移交给乙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不
真实,不完整,不及时而引起的多纳税、少纳税、漏纳税、迟纳税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5、甲方的经营地址、开户银行、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详细情况
通知乙方,由于甲方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延误了正常报税及相关工作,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调整为其做帐、取票的会计人员;
7、甲方承诺并保证按约定的时间支付足额代理服务费;
8、甲方承诺并保证在委托期内,不从事劝说乙方员工脱离乙方单位的行为,不聘用乙方员工为甲方
或与甲方相关的其他业务服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相关的财税法律和政策的要求,结合甲方的经营特点及管
理工作的需要,合理的设置会计核算科目;
2、根据甲方移交的会计资料按时完成受托业务,并保证其正确性、合法性、合理性;
3、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报税所导致的罚款及滞纳金;
4、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的税务稽查或相关部门需要的帐务解释工作;
5、指导甲方正确移交会计资料,接受甲方关于财务、税务等相关知识的咨询;
6、在合同履行期内或合同履行结束后,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和财务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外泄
露,否则承担法律约定的赔偿责任;
7、妥善保管好甲方移交的全部会计资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会计资料、相关证件遗失,乙方应
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关补救费用;
8、乙方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变更,做帐会计调动工作岗位,须及时将详细情况通知甲方,因乙方未
及时通知甲方,而延误记帐、报税工作,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
约责任;
2、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作,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3、甲方无特殊原因,两个月未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视甲方自动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
方自行负责。
六、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终止
1、终止合同前,若甲方曾使用乙方会计人员的证件,甲方需及时到税务所进行证件变更,并将变更
复印件交乙方备案;
2、甲方需结清乙方的代理服务费后,方可终止合同,交接会计资料;
3、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帐、物交接工作。
4、合同终止六个月后,乙方有权将甲方电脑帐予以删除,不再负责保管甲方财务档案。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九、合同附加条款:
1、要求乙方到甲方办公地进行做账,甲方提供记帐用原始票据、办公设施(财务软件、电脑),
乙方不得将甲方相关记账用票据等相关资料带出甲方办公地;
2、乙方根据甲方的账务要求,保留充足的时间(约合每月两天)在甲方驻地办公,完成财务做
账工作。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约时间:
年月签约时间:年月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