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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诺贝尔文学奖想到(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2 04:42: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天马行空的讲故事的人

——浅析莫言小说特色

2012年10月11日,瑞典文学院宣布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中国作家莫言,消息传开之后国内像是炸开了锅,莫言获得诺贝尔奖的原因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香港岭南大学中文系许子东教授在一篇文章中写到,华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六个原因:第一,要写乡土;第二,要用现代主义技巧;第三,要写*;第四,要有不同政见,批判政府;第五,要有好的英文、法文、瑞典文翻译;第六,要在中国以外获奖或有好评。许子东教授将此戏称为六个“幸运号码”。

莫言的作品确实正中这六个“幸运号码”——莫言的许多代表作都以黄土地为背景,运用现代主义技巧手法和魔幻现实主义来描写风土民情,抒发“怀乡”、“怨乡”情感的作品行列之中,也不乏批判*时期的作品。莫言作品有好的翻译团队,美国汉学家葛浩文等高手一直在翻译他的书,并且非常努力地推介到英文世界中去。同时,他在海外也获得过奖项,曾获美国2009 NEWMAN PRIZE FOR CHINESE LITERATURE纽曼华语文学奖。

通过六个“幸运号码”分析了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作为中国人,我对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颇感自豪。但同时,我也是困惑的,为什么许子东教授将“要写乡土”列为“幸运号码”之首?而莫言的乡土小说与其他乡土小说作家究竟有什么区别,从而使他摘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桂冠? 外国人最熟悉的中国作家,首屈一指的应当是鲁迅。鲁迅笔下被束缚得奄奄一息、行为举止怪诞荒唐的中国人在上个世纪给西方世界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而鲁迅作为20世纪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人,对乡土小说的萌芽、发展做出了意义重大的贡献。我们能否大胆猜测中国作家最为西方世界所知的,至少最为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所知的,应该就是以鲁迅、沈从文等为首的乡土文学了。正如台湾作家龙应台给莫言的贺词:“最泥土的人最国际。”

乡土小说蕴含着特定的文化历史内容。北大教授严家炎曾经说过:“乡土文学在乡下是写不出来的,它往往是作者来到城市后的产物。”中国乡土文学存在着两个最基本的思想方向。

一个是思想的批判,也就是以现代性的启蒙思想来批判乡村社会。现代思想的视野充分映照出乡村社会的落后和蒙昧,因此,乡村迫切需要现代文明来启蒙和批判。体现在乡土文学中,是对乡村的愚昧和黑暗作集中的展示,对其表达同情的悲哀和批判的愤怒。

另一个是批判的思想,就是将乡村作为一种文明方式,以之来反思和批判现代文明。在这一视野里,乡村文明呈现的是比现代城市文明与人类更为和谐的精神面貌,作家们也借对乡村文明的讴歌书写表达对现代文明发展的批判。

这两种思想倾向,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具有自己的存在价值。就对乡村的批判思想而论,由于长期的经济和文化上的落后,中国乡村确实比其它地方要更为贫穷,对它进行思想的启蒙是促使它迈向现代社会的必要过程;同样,从文化角度思考乡土文化的意义也有其合理性。人类文明正在经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现代文明在赋予人类富庶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对其精神世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社会伦理、人性人情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异。乡村生活处于文明发展相对落后的阶段,自然保持有较质朴的人性以及和谐的自然关系。乡村社会确实具有对现代文明进行反思的批判价值。有着中华传统文明深厚积淀的乡村与以城市为表征的现代西方文明构成了文化冲突上两种差别巨大的生活环境。

乡村有着中华传统文明的深厚积淀,与以城市为表征的现代西方文明构成了文化冲突,是最能体现中国当下社会历史发展的状况的载体,也许尽管时代在变迁,中国文学的文化土壤,在“世界”看来仍是乡村。

当然,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偏爱中国乡土文学,也与诺贝尔文学奖终身评委、瑞典汉学家马悦然一直不遗余力的译介有关。马悦然最钦佩的中国作家是“中国乡土文学之父”沈从文,1987年就将《边城》翻译为瑞典文出版。1998年沈从文去世让他特别惋惜,他多次公开表示,当年如果沈从文健在,一定会获得诺贝尔奖。他甚至为此多年力争,希望说服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能颁奖给已去世的作家。在当世的中国作家里,马悦然最欣赏莫言。那么,莫言的作品魅力何在?

在此,我只能浅谈莫言小说的特色,莫言的作品我只看过《红高粱》,但我觉得《红高粱》已经具有相当大的代表性。

一、以“性”和“暴力”为创作的主要内容

莫言的文本世界充满着对性和暴力的执着呈现。与同时期先锋作家相比,莫言作品中的性与暴力是来自人的原始本能,是强悍的生命力的体现,充满着原始的张力与激情。在莫言的小说创作中,一方面描写了一种荡魂摄魄的“性爱”,另一方面描写了暴力、恐怖、血腥。

《红高粱》中的轿夫余占鳌和新婚回门的戴凤莲是两个追求自由的年轻人,他们在高粱地里私会,完成了神圣的结合。莫言在描写这一与传统道德不相符合的情节时,并没有使读者产生厌恶感,反而在庄严悲怆的基调下,使我们读出了对生命自由的讴歌。

又如罗汉大爷殉难的情节,罗汉大爷先被割下耳朵、再被割下生殖器官,然后从头往下被剥成一张完整无损的人皮,最后罗汉大爷成了“肉核”。虽然整个场面充满血腥、暴力,惨不忍睹,但却震慑人心。莫言通过构造一幅幅生动残忍血腥的画面,表现了生命的强悍与悲壮。

二、塑造敢生敢死、敢爱敢恨的农民形象

莫言是个农民作家,小说大都取材于农村生活,乡间的事和物构成了莫言作品最为基本的感性材料。在一系列乡土作品中,莫言所奉献的带有强烈自在色彩的“高密东北乡”,是一个真正本土化的乡村世界,他所塑造的是一群生活在这块黑土地上热爱生活、热爱家乡、敢爱敢恨、有着除暴安良、抗御外辱的坚忍不拔的伟大生命潜能的农民形象。

《红高粱》中的余占鳌和戴凤莲就是典型的“豪侠义士”。余占鳌以粗鄙的轿夫身份亮相,是一个社会底层的劳动者,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余占鳌渐渐显现出他特有的力量和胆识,这种力量和胆识被作者莫言通过一系列有悖于道德伦常的事迹展现出来,更加放大了余占鳌这一群体的敢生敢死、敢爱敢恨的自由思想。

三、具有穿透性的语言

在小说中,莫言用“屎尿横飞”般残忍而缎子般华丽的语言来描绘农村生活,给人一种天马行空、波澜壮阔之感。他善于通感的修辞手法,创造生动的的语言去形象地反映事物,语言狂乱驳杂又大气磅礴,婉约清丽又深情款款,既保留了民间话语粗野淳朴的原始风貌,又满足了艺术语言的审美需求,具有穿透性。

在罗汉大爷被剥皮的刑场上,“所有的人都变矮了,有的面如黄土,有的面如黑土”。用词上毫无新意,但视觉效果上却给人形象、生动的感觉,描写语言至此可说达到了极致。又如《红高粱》中还这样写道:“奶奶鲜嫩茂盛,水分充足。”以形容植物的词形容人的形态,陌生化的语言却意外的给人以音乐性的享受,生动淋漓的鲜活了奶奶的形象,达到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审美效果,使人在阅读时耳目一新。

四、多角度的叙述方式

莫言小说还大胆试验“多角度叙述结构”(《球状风电》),“对位式结构”(《金发婴儿》)以及“时序颠倒”、“时序并列”等多种结构手法。或使作品增加层次感与逼真感,或使作品万象纷繁,引人入胜。总之,为了“使人物和环境获得最大可能的立体感”,使“故事活动起来,获得一种生命的力量”(巴尔加斯·略萨),他怎么方便怎么来,表现了极大的随意性。 《红高粱》在叙述上就有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叠合,以“我”这一后辈角色为视角展开叙事,并以“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而“我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想的描写,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却不会给人以违和感。一方面,“我”叙述自己的家族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瑞典文学院在一份新闻公报阐述了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莫言用现实和梦幻的融合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令人联想的感观世界。”

排除时代因素、全球化的发展及个人机遇等方面的原因,莫言的小说确实独特而蕴含深意。他的小说是感性的,也是理性的;是历史的,也是当下的;是形而下的,也是形而上的。他的语言,是现代语汇与民间俚语的拼凑,庄严得令人发笑,粗俗中蕴含哲理。显示了其农民出身的知识分子的根性。

莫言曾在《天马行空》中说过这样一句话:“创作者要有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他的小说正是映证了这一点。”他的小说正是映证了这一点。他从80年代崛起于文坛开始,创作不仅是带着“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而且也是带着立足继承传统,而又着意打破传统钳束的“邪劲儿”。他用大胆的、富于张力的感觉描写取代了对象的刻画,以感觉的奇异超常取代了故事的精彩描绘。不管是在小说的主题、题材、语言,还是在叙述结构上,都打破了传统的束缚,不拘一格、独自创新。正因为如此,莫言能在当今众多纷繁芜杂的文学流派中占有一席之地,其小说新颖独特的创作特色,能让读者感到耳目一新。

莫言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仪式上发表了名为《讲故事的人》的演讲,听后让人感触良多。而读他的小说,你又可以从任何一页的任何一行读起,它首先征服你的,并不是故事和人物,而是那语言本身。那一个个字都像是在叫着喊着,笑着跳着,活鲜鲜水灵灵地来拉你,拽你,不知不觉你就跟着它们扑进了那一片语言的情彩斑斓的波浪,心旷神怡地遨游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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