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酒公司督办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到位,提高重点事项和工作任务的执行和信息沟通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 督办工作原则
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应督必督、督必办、办必果。
第三章 督办工作内容
第四条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周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公司各个项目
6.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系统各企业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 督办管理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项督办内容由综合办指定专人进行统一督办(以下简称督办专员)。
第六条督办专员负责对各任务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填写督办记录,并及时向各分管领导如实反馈情况,或向安排有关工作的领导报告。
第七条督办专员每周例会对督办的工作进行汇总造册,并于周例会报汇报本周督察督办情况及各任务负责人工作完成情况。
第八条督办专员具体通过《个人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的形式对各任务负责人的工作进行督办,综合办或分管领导根据各责任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 任务督办可采用当面了解、电话沟通、短信提醒、邮件提醒、即时聊天、召集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办专员应记录每次督办情况。
第五章 任务责任人职责
第十条各项工作承办人是任务的责任人,任务如需其他公司或部门进行配合的,由任务责任人进行跟进,同时该任务负责人也是任务的督办人,应主动完成和负责跟催落实责任事项,并及时反馈本职工作。任务无需其他公司或部门进行配合的,任务责任人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十一条各任务负责人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或需要其他部门、人员配合时,要及时和综合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协调解决,保证工作不拖,不压,不误时,不误事,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坚持贯彻“及时复命制”。各任务负责人要及时进行管理信息的沟通和反馈,当责任人办理完成有关任务后,应主动将完成情况和结果反馈给领导,并在督办员处记录。规定期限内未有反馈结果,则认定该任务未主动完成,开始催办。
第十三条如果责任人完成任务确有难度,由责任人向部门领导解释和沟通,得到确认后告知督办员进行记录更新,责任人不得无故拖延任务。
第六章 考核与评比
第十六条考核内容分以下方面:
1.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加强战略、规划、计划、工作要点、重要决议、领导指示、重要文件等事项的督办工作,督办专员应达到应督必督的要求。
2.按督必办、办必果的要求,任务责任人确保督办事项按时完成、落实到位。
第十七条具体考核方法以养生酒公司《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公司子公司督办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