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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

发布时间:2020-03-03 23:03: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北京大学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

为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北京大学设立了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以下简称“体系”)。“体系”包括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借款、临时困难补助、助学金(新增五四助学金)、奖学金等渠道。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作为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主渠道,其它项目作为辅助手段。这些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

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北京大学来自贫困家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财政给予贴息,由国有商业银行承办,能够为学生提供学费和生活费。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适用于北京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执行正常贷款利率,目前北京已有部分商业银行开办,可为学生提供学费、生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学生工作部编制的《北京大学助学贷款实用手册》保证了学生人手一册,方便学生了解助学贷款。关于助学贷款的政策可以到学生工作部的北大助学在线主页上查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①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②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③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④父母户口簿(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助学面

勤工助学面向全校所有学有余力的学生,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贫困家庭学生。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中心将为学生提供帮助。

减免学费适用于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经学生申请和专门评定,学费可全免和减半。经济特别困难的一年级学生、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享受减免学费,受助学生自动被编入北京大学学生服务总队,参加公益性活动。需向校方提供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经济情况调查表。

借款适用于经济上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新生入学后可向学校借款,额度一般不超过该生当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规定标准之和,生活费每次借款不超过500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需向校方提供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经济情况调查表。

临时困难补助适用于上学期间临时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生每次额度不超过1000元。需向校方提供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经济情况调查表。

助学金以社会捐赠的资金为主,属无偿资助,适用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目前校内有三十余项各类助学金和资助,额度范围为1000元至5000元,学生入学后可据

实申请,经专门评审后方可获得。需向校方提供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经济情况调查表。受助学生自动被编入北京大学学生服务总队,参加公益性活动。

国家助学奖金国家助学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是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需向校方提供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经济情况调查表。受助学生自动被编入北京大学学生服务总队,参加公益性活动。

奖学金面向全校学生,目前校内有近百项各类奖学金,奖金额度为1000元至8000元,除新生奖学金在开学初评定外,其他在入学一年后评审。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适用于西部贫困家庭本科学生,可获得约5000元/年,可连续四年获得,且享受学费减免。由中央精神文明办确定人数。需向校方提供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经济情况调查表。受助学生自动被编入北京大学学生服务总队,参加公益性活动。

实物捐赠适用于经济困难的学生。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实物及各种书籍。报到当天可现场领取由北大燕园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的入学生活日用品(300份),需提供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经济情况调查表。

助学贷款各个方面

助学贷款

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北京大学来自贫困家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财政给予贴息,由国有商业银行承办,能够为学生提供学费和生活费。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适用于北京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执行正常贷款利率,目前北京已有部分商业银行开办,可为学生提供学费、生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学生工作部编制的《北京大学助学贷款实用手册》保证了学生人手一册,方便学生了解助学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父母户口簿(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在政策方面:(1)改革财政贴息办法。考虑到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期间本来就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利息,改变原来规定的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2)延长还贷年限。考虑到目前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比较困难,改变原来

规定的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的做法,实行贷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毕业后6年内还清的做法;(3)为鼓励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提出了研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对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贷款学生,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的意见。 在实施机制方面:(1)改变由国家指定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省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2)对普通高校实行贷款总额包干办法。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每年的贷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3)由高校和银行共同操作。助学贷款的前期宣传、申请材料的审核等工作主要由学校完成,银行根据学校报送的申请材料,在学校的贷款包干额度内审批贷款。

在风险防范方面:(1)针对商业银行认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较高的情况,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按学校隶属关系,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具体比例在招投标时确定。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

(2)建立了学生还款约束机制。国家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经办银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各高等学校各负其责,共同建立还款约束机制。

在组织领导方面:(1)加强统筹和协调。成立由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参加的部际协调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加强对本地区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统筹和协调。(2)健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强化并改进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和省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的建设,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各普通高校更要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并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学校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在校生规模1:2500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完善助学体系

贫困大学生需要的仅仅是学杂费吗?中国青年报报道说,北京高校正在为贫困学生打造全方位的完善的助学体系。 在今年新生入学之际,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和北方工业大学等一批高校,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过程中,除了保证助学体系畅通无阻,不让一个学生因家 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外,还进一步探索如何在精神上扶持好这些新生。

北京化工大学在多年的助学工作中发现,经济困难学生由于经济压力大、日常生活拮据、自卑感强等原因,往往导致心理问题增加。该校党委任副书记注意到,“不

少贫困生尽量不参加或少参加同学们的聚会活动,以减少开销。长此以往,性格容易变得孤僻,有的人会对生活失去信心”。为此,北京化工大学开通了心理咨询热线,每周在特定的时间由专人为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学校还组织贫困生参加一定的公益活动,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增强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

诚信教育是北京高校完善助学体系的重要举措。据北京工业大学学生处副处长周洪芳介绍,该校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如果毕业前还未还完贷款,学校将在其档案中放入“该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未还清”的证明,待其全部还清后再将这张“信用证明”从档案中取出。据悉,北京大学和北京化工大学也为贷款学生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和“诚信档案”。北京大学的未名BBS上,还专门开设了“信用中国论坛”,邀请林毅夫、曹和平等教授在线为北大学子谈信用。北方工业大学去年12月组建了由经济困难学生组成的社团“新长城北方工业大学自强社”,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活动,培养自强不息的精神。

北京工业大学还为特困生们提供了人际交往技巧、Java编程、photoshop等近20项免费培训,帮助他们轻松地与人交往,微笑着面对生活。这些技能也为特困生赢得层次更高、报酬更高的勤工助学岗位打下了基础。据悉,该校279名特困生中,95%以上都有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绿色通道

为保证刚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2000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各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能够顺利入学。近年来,在高校招生录取期间,教育部都要发出专门通知,要求各高校做好“绿色通道”工作。2006年6月,教育部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必须对所有新入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 据统计,2005年,全国各普通高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约为39万人,占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数的13%,占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人数的8%。

另外,为做好宣传工作,从2005年起,教育部、财政部印制了《国家助学贷款指南》宣传册,免费发到各地、各高校,向高校新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等知识。近年来,教育部还要求各高等学校必须在招生简章中写明学校的资助措施,必须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有关资助政策的介绍材料。通过以上措施,广泛宣传国家政策,确保新录取的学生能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解除入学前的忧虑。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8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将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接听,接受有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主要问题

当前在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还不够。一些政策和措施还没能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还有少数家住偏远地区的、新被高校录取的大学生及其家长,没有全面了解国家政策,不知道如何解决上大学所面临的经济方面的困难。

二是政策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下了很大的决心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问题,我国也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资助政策体系,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绩。我们相信,只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是完全可以保证每一位考入公办普通高校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少数地方和高校的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有些政策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

为此,在今后一个时期,一方面希望各新闻单位能一如既往地继续加大对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关注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认真、全面、广泛地宣传好国家政策,解除广大人民群众、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各高等学校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狠抓落实,把保证新录取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保证在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作为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进一步采取措施,狠抓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的推进工作。

国家助学奖学金

现行的奖学金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国家助学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

--定向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社会组织或个人为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或吸引人才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专项奖学金。

高等学校奖学金制度是由人民助学金制度改革而来的,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1986年,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开始在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试点。1987年7月,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发出通知,规定在1987年入学的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的新生中全面实行奖学金制度(专科学校是否自1987年起实施奖学金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学校所属的中央主管部门决定)。

1991年,普通高等学校开始实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开始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

2005年,国家奖学金制度改革为国家助学奖学金制度。

--设立本、专科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是为了奖励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报考师范、农林、体育、民族、航海等专业;引导学生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工作。

--设立研究生奖学金,是为了保证普通高校研究生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参加科学研究。

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关怀广大贫困家庭学生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为了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自立自强,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奖学金制度是我国现行高校资助政策的开端,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起到了资助学生和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双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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