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龙股七纪函字[2014]2号
关于“五一”期间严肃纪律的通知
各纪委:
为严格落实公司十二条规定,现就“五一”期间严肃干部纪律作风提出如下要求:
1、不准公车私用。凡放假单位的公务车原则上一律封存,
确因工作需要的,需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2、不准用公款迎来送往相互宴请;
3、不准用公款旅游。不得以单位名义组织外出旅游,个人
出游要注意形象,不得做出有损企业形象的事情;
4、值班人员不准班中喝酒;
5、不准值班空岗,擅离职守。放假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
值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6、不准参与赌博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办公场所打麻将、
打扑克或参与其他赌博活动。
凡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或被纪检监察机关明查暗访查纠的,要依纪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龙煤股份公司七台河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七煤(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4月25日
《严肃干部纪律作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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