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分管副院长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二)协助院长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汇报。
(三)负责建立、健全科室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四)对药房等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管理药事委员会各级人员的考评工作,提出聘用及奖惩建议。
(五)按照规定,定期召开药事会议,负责对药品质量、不良反应、药品采购及相关物品的招标工作。
《药事分管副院长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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