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作 协 议
甲方:包头市清芝坊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二、陈列位置:吧台整体展柜。
三、陈列要求:每个单品集中陈列,单排摆放。
四、在协议期内,乙方店内只能销售和陈列甲方的金骆驼牌清芝坊系列的白酒,不得经营和摆放其他任何白酒类产品。甲方有保留新品无偿进店的权利。
五、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及政策:金坊 540元/件、蓝坊390元/件、红 方300元/件、其他产品跟随公司政策执行,乙方须现款支付甲方所供货物, 每月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不得低于2000元(供货价),如达不到此销量将不予 奖励。
六、奖励标准:根据双方商定,乙方遵守协议中的规定,甲方将在协议期每季度末奖励乙方2400元(供货价)清芝坊系列产品。
七、乙方在收到奖励后,给甲方出具收据或证明。
八、如乙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甲方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随时终止此协议, 并取消对乙方的奖励 。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清芝坊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酒店买断合作协议_376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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