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的该笔借款向甲方承担连带的保证担保责任。
第一条 借款数额及利息
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 (大写: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分次借取。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将上述借款付至乙方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上述借款利息按每笔借款实际支付的金额及时间计算,月利率为______,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将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归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甲方的指定收款账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利息。
借款支付方式:乙方在需要用款时,再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在本合同约定的总额内分次支付给乙方。
第二条 保证人条款
丙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1、丙方各担保人自愿以各自名下的全部财产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由丙方履行还款义务。
2、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和差旅费)。
3、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鉴于:丙方保证人中曾金水,王俊成分别拥有吉林大学20% 的股权并质押给相关的银行作为贷款的担保。曾金水,王俊成承诺,在乙方不按约定偿还甲方的借款情况下,曾金水,王俊成同意以上述股权价值除
去银行贷款部分的剩余价值作为优先还款保证,甲方可以优先以法律手段对该股权变现处理,以偿还该笔借款。
5、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丙方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三条 乙方、丙方声明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
和隐瞒事实之处。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除支付相应期间的借款利息外,还应按本借款合同中的利息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的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三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珠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六条 其他
1.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于合法用途。
2.乙方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均有同等效力,由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辽宁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丙方:曾金水身份证号码:
王俊成身份证号码:
陈志宇身份证号码:
2013年月日于珠海市香洲区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