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物业费催缴及与北京公司财务对接流程
一、客户转账催缴流程
1、对于租户/业权人按合同约定内将租金及物业费一起缴纳至北京公司财务部的,北京公司财务部应于7日内将物业费划拨至物业公司帐号;
2、北京公司财务7日内未划拨的,光大国际中心行政财务部应在3日内向北京公司财务部发函催款,并抄报北京公司物业经营管理部;
3、对于北京公司财务部收到催款函件3日内未作答复或划拨账款的,光大国际中心项目部应据实上报物业总公司。
例如:101租户中国银行缴费时存在此类情况。
二、租金、物业费催缴流程
1、租户/业权人滞后一个月未按时缴交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费用时,项目部行政财务部告知项目部总经理,除书面催款外,客服经理须登门催款;
2、租户/业权人连续两个月未按时缴交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费用时,除执行第一条款外,须上报物业总公司、物业经营管理部及北京公司市场部。
例如:3F太和文华曾存在此类情况。
三、未收到退租/合同变更收费催费办法
对于我部未收到北京公司市场部关于客户退租/合同变更等书面通知的,我部视同收费标准为正常,我部将按既定流程进行收费/催费。
例如:1508客户世厚存在此类情况。
《物业费及对接流程(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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