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承诺书
建设工程招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本单位在参加句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自愿作出以下廉洁自律承诺。
1、不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行贿或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电脑等其他不正当利益。
2、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有可能影响招标采购活动的宴请、娱乐和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3、不以任何名义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报支应由本单位或本人支付的一切费用。
4、不以各种形式进行串标、陪标,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进行恶意投诉。
5、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提供虚假材料、夸大自身技术和服务能力等方式,谋取或骗取中标。
6、在招投标过程中,不与招标人私下商谈或协商谈判。
7、不从事其它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8、自觉接受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真实情况。
9、单位或个人如出现违反本《承诺书》第1至8条情形之一的,自愿承担以下责任:
(1)被处以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二年内丧失参加句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资格;
(2)对实施非法行为而产生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3)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承诺书》由建设单位保存归档,投标人盖章生效。
投标人(盖章):江苏中正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0514-84021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