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教研组、各班:
依据粤体职院党〔2011〕6号文件精神,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展示我校党团建设工作的崭新面貌,向党的十八大献礼。我校将开展 “南粤校园党旗红”为主题书画摄影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组织:由竞技体校团总支主办,教务科承办。
二、参赛对象:竞技体校全体学生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热情歌颂建党九十周年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反映广大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创先争优的良好精神风貌;内容健康向上,构思巧妙,表现手法新颖,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欣赏性。
(二)作品形式
1.绘画:画种不限,尺寸不超过180厘米(高)×180厘米(宽)。 2.书法、篆刻: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R。
(三)其他要求
要求提交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责任。
四、参赛要求:
各班统一上交作品,每班至少推荐绘画、书法、摄影各两份作品。(作品按校际比赛要求上交,在比赛中取得优胜奖的作品将参加学院
比赛)
五、交稿时间:2011年4月1日前。
五、评选办法:
1、本次比赛以班级为单位,参赛作品将按两组进行评选,小学 及初一年级为小学初中组;初二及初二以上年级为初高中组。
2、奖项设置:依据稿件质量推荐参加学院比赛获得优秀奖。各班按稿件数量及质量参加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凡班级上交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满6份即可获得6分的奖励。获奖作品按奖项分别予以加分,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累计分数最多的前3个班级依次获得优秀组织
一、
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的辅导老师获优秀辅导奖。
希望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不断提高自己艺术素养,展现体育人的风采,为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建设和谐校园做贡献。
竞技体校团总支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