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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学生个人联系实习单位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06:45: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基础医学院学生个人联系实习单位须知

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个人联系实习单位暂行规定》学生因个人身体、定向实习或就业原因,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为确保学校、学院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个人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1、实习离校前务必留下个人及家人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有紧急事情时能够顺利找到该生。如果因联系方式不通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2、学生自主实习期间务必经常浏览学校网站,包括学校首页,教务处http:///,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网站http://jichu.web.sdutcm.edu.cn/dy/,以便及时了解各项通知。

3、自主实习期间,遇四六级报名及考试、补重考报名及考试等重大考试,请学生自行查看学校通知,学校不负责单独通知学生本人,如有缺考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4、自主实习学生的毕业前临床技能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通知并和辅导员取得联系,及时赶回学校参加考试,如由于个人原因错过考试责任自负。

5、自主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由医院、家长及本人负责,如出现问题,一切与学校无关。

6、自主实习期间,学生有义务主动向辅导员及学院定期汇报个人情况。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个人联系实习单位暂行规定》处理。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年月日

个人联系实习单位申请书

个人联系实习单位申请书

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协议书

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保证书

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协议书

关于印发川北医学院毕业实习个人联系实习

联系实习单位申请书

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安全承诺书

5、个人联系实习单位申请书(整理)

个人联系实习单位申请书、接收函

基础医学院学生个人联系实习单位须知
《基础医学院学生个人联系实习单位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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