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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预案1

发布时间:2020-03-03 00:01: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清远市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

发布人: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09-05-23

清远市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

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预防和除治松材线虫病,确保清远市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及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清远市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提的松材线虫病是指通过调运疫木及制品远距离传播和通过媒介昆虫携带松材线虫侵染松树,松树感病后40天即可死亡的一种毁灭性病害。我市松林资源丰富,处于全省预防松材线虫病的前沿,是我省重点预防区,松材线虫病一旦传入我市,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全市的木材及其制品的交易将受限制,严重影响全市经济的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本预案规定,做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技术等储备,按年度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松材线虫病发生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认真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遵循“防止病原扩散到无病区;在病区内进行防治,最大限度地降低树木死亡率”的防治原则,做到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积极采取划定疫区、隔离区、预防区和控制疫情传播蔓延等紧急措施,尽快尽早地控制和扑灭疫情。

一、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

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市、县(市、区)、镇三级成立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各级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林业、计划、财政、科技、交通、公安、经贸、工商、环保、质监、邮政、铁路、海关、电力、通信、出入境检验检疫、武警、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发生、发展趋势,组织召开定期和不定期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和作出重大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等日常工作。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领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本地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二)部门职责

林业部门职责:负责做好日常的检疫和监测预报工作,随时掌握疫情动态,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调集森防检疫和防治技术人员开展疫情调查和控制工作。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要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的评估,并划定疫区、重点预防区和预防区,提出封锁建议,组织对疫区内的松树进行清除病源、疫木处理、防治媒介昆虫或病原线虫等工作。疫区内的所有松树一律不准运出疫区。对重点预防区和预防区内的松树及其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建立紧急防治松材线虫病物资储备库,储备农药、器械等;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组织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计划部门职责:负责安排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计划。

财政部门职责:负责所需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

交通、铁路运输部门职责:负责运输车辆的调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运输、携带疫木。 邮政部门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好疫区的邮寄工作,防止疫木制品通过邮寄方式流出疫区。 电力、通信、水利部门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好疫区的包装材料和建筑材料,防止疫木制品流出疫区。

科技部门职责:负责松材线虫病的科研工作,增强预防和除治松材线虫病的能力。

环保部门职责:负责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职责:负责出入境松木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并及时向当地执行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经贸、武警、公安、农业等部门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系统的紧急疫情处理工作。

二、预防措施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并落实各项措施,防止疫情的传入、发生和蔓延。在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检疫和监测工作,每年认真做好两次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掌握疫情动态,做好应急准备,积极有效开展松材线虫病的监测和预防工作,使辖区内松林处于安全保护状态,保护好辖区内的森林资源。

周边地区一旦发生疫情,相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于交通路口设置卡点,禁止疫区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进入我市境内,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同时建立重点预防区,对向内纵深10公里的松林进行紧急喷药,防止媒介昆虫松褐天牛携带病原线虫传入我市。

三、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松树松针叶陆续变为黄绿、黄褐、红褐色,整株迅速萎蔫、枯死, 并且松树针叶在颜色变化过程内不脱落,木质部有蓝变现象(树干横截面呈放射状蓝色条纹或全部变蓝)等情况后,应及时向当地林业检疫机构报告,检疫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检疫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松材线虫病的,应在3天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级林业检疫机构。经确认后,应立即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在一周内报国家林业局。

四、疫情确认

松材线虫病疫情严格按程序认定:

(一)林业检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中、高等技术专业职称的检疫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疫,得出初步检疫结果;

(二)对怀疑为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及时采集样本送省级林业检疫机构实验室进行进一步检疫,可确认为疑似松材线虫病; (三)对疑似松材线虫病,由省级林业检疫机构派专人送国家林业局指定的实验室做分离与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四)疫情的最终确诊和公布权在国家林业局。

五、预案启动

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时,市级领导小组启动市级预案,按规定上报疫情,严格执行国家指挥机构的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尽快扑灭疫情。同时,县级人民政府指挥机构启动县级预案,派员赴现场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疫情控制工作方案报市级领导小组。市级领导小组召集会议,决定启动预案和工作方案,县级组织落实和实施。

当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最后对松林进行处理后,经过相应观察期,无新疫情发生,解除封锁后,预案结束。

六、控制除治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辖区内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划定封锁范围,发布封锁令,清除病源、处理疫木、彻底消毒,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分析疫源

根据对疫区的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松材线虫病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松材及其产品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划定疫区、重点预防区、预防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

1.将辖区内松林感染松材线虫病的县划为疫区; 2.将辖区内松林资源比较丰富,有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县划为重点预防区;

3.其它有松林资源的县划为预防区。 (三)采取的措施

遵循“防止病原扩散到无病区;在病区内进行防治,最大限度地降低树木死亡率”的防治原则,在发生松材线虫病疫区,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检疫封锁和有效除治。对采伐的山场、疫木运输、加工利用三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管和除害处理,彻底杜绝病死树及采伐剩余物流失,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 1.严格检疫封锁

在疫情发生区通往外地的所有道路上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点,杜绝所有的松属木材、枝桠及其制品流往外界。 2.组建专业采伐、除害清理队伍

对发病的松林组织专业队伍对病死松木进行统一采伐和采伐山场的除害清理,并进行采伐机械使用、药物使用、除害清理等相关技能的培训。为保证采伐和除害处理的质量,培训工作骋请上级森防检疫单位专家作指导。 3.彻底清除病源

(1)单株伐除:对单株发生的疫情,采取单株伐除病木,并对其周围怀疑感染的松树作选择性伐除。 (2)小片皆伐:对疫点相对孤立,发病面积小,病死树数量较少的,采取小片皆伐,坚决清除,不留隐患。 (3)连片皆伐:对大面积发生,病死树数量大、死树率达10%以上的,实施全面皆伐。砍伐时先从外围开始,然后向核心区推进,逐步压缩疫点面积,最终全部清除。 4.采伐山场除害及疫木的处理与利用

(1)就地烧毁:一般无利用价值的病疫木,伐后就地选好地点,集中烧毁。

(2)伐桩处理:对砍伐的伐桩要采用柴油乳剂、天牛毙或其它杀线虫、杀天牛药物喷洒,消除病源和媒介昆虫。 (3)枝条处理:彻底清理采伐山场,所有的砍伐木的枝条及剩余物,一律在山场就近集中烧毁。

(4)对发生病害外围的松林,利用松材线虫病早期诊断技术进行监测。

(5)药物熏蒸、热烘、旋切等变性处理:为减少林农损失,推进疫木安全利用,对确有利用价值的木材可在采伐迹地就地进行药物熏蒸,或统一由专车指定专人押运至本市除害处理场、人造板厂统一进行相应除害处理,到厂后要严格疫木的管理,确定专人看管,坚决杜绝疫木流失,处理合格后的松材只能在本地使用。 5.采伐迹地更新

染病松林采伐后,对采伐迹地及时进行更新造林,造林树种可结合旅游、生态保护、水土保持进行选择。 (1)对成片皆伐迹地可因地制宜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竹林等。

(2)单株采伐或零星小块皆伐的以及不适宜造林的零星小地块,实行补植、封山育林等措施。 (四)重点预防区、预防区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监测点,认真做好每年春秋两次松材线虫病的普查工作,掌握疫情动态,实行全面监测,杜绝松材线虫病传入。

2.认真开展对传媒昆虫松墨天牛进行诱杀,减少传播途径,对辖区内的松树进行喷药预防。

3.严格执行检疫,对调入辖区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进行严格复检,杜绝松材线虫病的传入。 (五)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相应的观察期(一般为50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林业检疫机构人员审验合格后,由当地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六)处理记录

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市、县两级松材线虫病防治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松材线虫病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的区域。

1.市级重点储备防治用药、防治器械、封锁设施和设备。

2.松林面积较大的县、乡也要根据需要做好有关物品的储备。 (二)资金保障

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所需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除治由国家给予合理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分担。 (三)人员保障 1.市级设立松材线虫病鉴定专家组,专家组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现场鉴定、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 2.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本级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应急处理预备队下设封锁组、宣传发动组、除治组、预防组、治安组、后勤保障组,各组组成及职能分工如下:

封锁组:由林业、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负责疫区疫木的封锁。

宣传发动组:由计划、财政、公安、宣传、文化、林业等部门组成,负责群众宣传和动员说服工作。

除治组:由政府、林业、公安、武警、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疫区内松材线虫病病源的除治、销毁、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工作。

预防组:由邮政、电力、通信、水利、交通、铁路、林业等部门组成,负责隔离区和预防区内的松林监测和预防消毒工作。

治安组:由公安、武警、林业等部门组成,负责各项工作的安全保护,维护疫区社会治安稳定。

后勤保障组:由计划、财政、交通、民政、林业等部门组成,负责应急物资的调供,处理善后事宜。

八、其他事项

(一)县级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地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预案。

(二)从事松科植物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执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预案

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

松材线虫病防控预案

西秀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程自查报告

南岳衡山松材线虫病预防调研报告

关于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春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报告

坊子区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方案

松材线虫病普查防控工作总结

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预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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