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工作制度
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工作落实,保持信息畅通,杜绝与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积极参加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学习与培训,指导并适时组织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是业务学习。
二、积极参加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适时自行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三、对本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户)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督查,国家法定节假日,农村传统节日等重点期间应加强督查,并做好记录。
四、宣传、检查的内容要有登记。每次宣传、检查后认真填写相应登记表格,被检查人、检查人、检查单位的签字要完整到位。检查情况每季度向区食安办报送一次,重大节日期间的督查情况应及时报送。
五、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区食安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地保护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现场。
六、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认真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联系报告,应急处置等任务。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务。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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