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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4 02:16: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选拔工作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选派工作实施方案。

一、选派原则

㈠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本着“按需选派、学用一致、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

㈡根据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紧密结合我校学科建设的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

㈢优先选派“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211工程”重点学科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国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优先推荐入选国家和教育部各类人才计划的人员及团队成员。

㈣学校本着广开渠道、多方争取资助限额的原则,鼓励、支持教师以青年骨干教师身份海外学术研修。

二、选派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上报、国家录取、网上公布、行前培训、跟踪管理、回国汇报”等的方式进行选派。

三、选派规模与资助方式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当年各项目的选派计划执行。

四、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㈠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期限3-6个月; ㈡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㈢博士后研究:资助期限为3-24个月;

互换奖学金项目及专项项目:按照当年项目要求的资助期限执行。

五、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六、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科研、学术研修。

七、选派条件 ㈠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留学基金委当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中选拔简章及具体申报项目的申报条件;符合《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所规定的申请条件,并满足如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教学科研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已经承担科研项目或有与国外合作意向及出国任务明确的申请人,并分别满足下列条件:

⑴访问学者: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骨干教师优先考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以国家申请截止时间为准)的在职人员。

⑵博士后研究: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先考虑,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国家申请截止时间为准)的在职人员;不同专项详见要求项目要求。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教师,回国后工作原则上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对做出突出成绩申请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回国不满5年的人选,经单位重点推荐亦可再次申请。

5.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与研究工作。

6.申请时根据所申报的项目要求提交有国外邀请函或合格外语水平证明。 7.具有主持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能力,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或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8.已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校际交流项目和学校统一选拔的单位公派项目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㈡外语水平要求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2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⑴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⑵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⑶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⑷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成绩有效期为2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⑴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⑵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⑴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⑵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⑶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⑷韩语达到TOPIK3级。

六、选派程序

㈠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结合科研项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导师的研究领域制定出国研修计划。

㈡单位推荐:各单位组成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对推荐人选进行指导、严格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上报学校。

㈢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申报资格、提交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审定的各项目推荐人选在校园网上公布。

㈣国家确定:学校上报推荐人选,由留学基金委(或同外方共同)确定资助人选。

㈤结果公布: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㈥行前培训:组织派出前办理各类手续的说明会及行前教育,并对录取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㈦协议签订:统一组织签订留学基金委、学校的协议和其他文件的公证。 ㈧派出管理:参照《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㈨回国汇报:参照出国前的研修计划提交国外学术研究成果及对建设性意见等书面总结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学术研讨或报告会,专家考评。

七、有关要求

㈠ 各平台和基地所属单位要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整体建设目标,紧密结合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各年度派出计划,明确出国研修内容并妥善安排候选人的工作,保证按期派出。

㈡申请人所申报的论文、课题、获奖等正式材料应在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此方案将根据当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项目的文件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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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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