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交通安全确保孩子平安”告家长书
各位学生家长,你们好!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和假期交通安全,希望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关心孩子的出行安全,承担起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责任。现将有关交通安全事项告知如下,请认真遵守。
一、做好交通安全教育。
1、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遵守“走人行道、过斑马线、看红绿灯”等基本交通法规,增强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2、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3、骑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不准扒车,不准猛拐。拐弯时要伸手示意,看清前后有无车辆。横过公路时要左看、右看,确认安全时直线通过,不要斜穿公路。12岁以下儿童不准在公路上骑自行车和乘坐二轮摩托车。
4、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家中有老年人接送孩子的,要提醒老人注意上述事项,确保交通安全。
二、乘车时应注意:
1、教育学生不乘坐和驾驶三轮车、小四轮、载货车、拼装车、报废车、“摩的”、拖拉机、无牌无证车、超载车;
2、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3、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拦车辆;
4、乘车时,严禁将头、手伸出车窗外;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等尖锐物品乘车。
三、及时举报违规行为。各家长对发现无营运许可证、超员超速、违规运营等违法行为,营响学生乘车安全隐患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县交警大队66822169;县教育局6681890266818897。 各位家长:孩子的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目标,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工作,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此告家长书为学生在叫河中心小学上学期间长期有效。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保证遵照执行。
班级:姓名:家长姓名:叫河镇中心小学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