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生技部、运行部、燃料部:
为进一步推进、完善我厂能源计量基础管理,不断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质监局、经信委《关于开展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鄂质监联„2014‟1号)的文件要求,从2014年6月1日起开展能源计量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牵头部门按照会议分工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完善计量管理台帐,使计量管理工作步入常态化。
2、自查工作安排。从2014年6月1日起开始各部门自查,并准备相关基础资料,2014年6月25日组织进行全面自查并编写自查报告,2014年7月5日将自查材料上报准旗监督局。
3、2014年7月5日起开始自查整改,于2014年8月31日整改完毕,准备迎接鄂尔多斯市质监局、经信委现场检查。
4、各部门具体分工。
(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自查记录表中相关内容: 生技部负责,其它部门配合:“能源计量管理”部分、“能源计量人员”部分、“能源计量器具”部分及“能源计量工作”部分。
运行部负责,其它部门配合:“能源计量数据管理”部分。 (2)能源流向图(附件4.1)及计量点配置图(附件4.3)由运行部负责完成;量值传递溯源框图(附件4.3)由生技部负责完成。
(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附件4.4)具体分工:表B.1至B.9由生技部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完成;表B.10由运行部负责。
附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资料
《能源计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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