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
报送材料:
1、设立公司的申请文件;
2、设立公司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
3、公司章程;
4、其他材料。其中,涉及对原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的,提报与所涉及的企业法人签署的协议和主要债权单位的认可证明;涉及省直部门管理的,提报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市、县(市、区)管理的,提报同级政府的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
1、设立单位或企业主管部门提报申请材料(设立省以下国有独资公司,由市国资监管机构审查后提报申请材料);
2、审核批复。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