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与邳州市港务局共建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甲方:河海大学商学院
乙方:邳州市港务局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河海大学商学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人水和谐发展”实践服务团运用暑期社会实践的机会积极联系邳州市港务局,扎实开展专题调研、科技支教、志愿服务贡献实践活动。为使实践活动得以延续下去,河海大学商学院与邳州市港务局共同研究决定共同组建暑期社会实践基地,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每年组织社会实践队伍前往乙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乙方负责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一定的参观、学习的机会。由甲方在社会实践之前向乙方提供关于实践的意向和建议,最终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乙方提供的实践辅导员,每年可在适当的时间带领甲方的学生进行黄河沿岸水利设施的管理和技术上的指导、组建暑期夏令营活动等对甲方的学生进行校外的知识,能力教育指导。
3.为加强协作,双方定期互通信息,总结交流经验,确保双方合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4.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妥善保留。
5.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其中若涉及到变更、中止或废除协议由双方共同决定。
甲方:河海大学商学院乙方:邳州市港务局(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实践基地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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