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发票申请所需要的资料:
1、防伪税控系统内打印纸质申请单,一式两份,并导入U盘,一并带到税务所(航天操作咨询电话:34069911)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若有销货清单,必须提供销货清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3、已做账务处理的记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说明材料1份。若再红字发票申请单中勾选申请原因:(二选一)
1)“对方拒收”,须提供对方公司出具的拒收证明,列明发票号码,申请原因,若为开错,还应写明正确内容。证明需加盖对方公司公章。(此办理期限为开票之日起180天内)
2)“尚未交付”,则须提供本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列明发票号码、申请原因、加盖本公司的公章。(此项办理期限为次月。例如:8月开的发票,9月办理)
6、带好公章和发票专用章,办税服务卡。
销售方寄出的增值税发票中途丢失,证明所需要的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的复印件一份
2、已做账处理的记账凭证的复印件一份
3、公司的公章,发票专用章,办税服务卡。
《发票相关问题所需要的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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