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金钟三中语言文字规范化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奖惩制度、工作计划、总结。
三、测评师生语言文字工作业绩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培训、管理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评员和辅导员。
五、组织开展校内语言文字工作经验的交流、研讨。
六、营建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七、打造校内语言文字良好氛围,让“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工作融入校园文化工程。
八、整理校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迎接上级机关评估验收。
会泽县金钟三中2007年3月
《5领导小组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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