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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扩大“营改增”试点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4 01:41: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泸溪县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县按照中央及省、州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把握政策、稳妥推进,全力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并于2013年8月1日正式启动了“营改增”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均有条不紊稳步推进。

2014年6月电信业又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确保泸溪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6月1日顺利上线运行,县国税局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电信业营改增文件精神和操作规范,准确掌握试点企业的应税服务范围、行业税率;二是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三是依托税宣短信、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等多平台多方式宣传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四是主动与地税部门协调联系,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及职责,做好试点企业信息移交;五是针对辖区内电信企业均为大企业分支机构这一特殊性,采取上门一对一辅导方式,对纳税人关心的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使用、税款解缴流程等问题逐项进行讲解。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泸溪电信业3户纳税人顺利完成“营改增”工作,为接下来的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和建筑安装业等行业的税制改革打下基础。

自2013年8月份首次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起,辖区内共有71户纳税人由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行业分别涉

及交通运输业(41户)、物流辅助业(4户)、信息技术服务业(1户)、研发和技术服务业(9户)、文化创意服务业(12户)、邮政业(1户)、电信业(3户)。其中: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户、按简易办法征收1户、批准减免税1户。以上纳税人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份共申报应税服务销售收入7138.28万元,缴纳增值税220万元,免税销售收入800.78万元,免征增值税80.09万元。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营改增试点顺序

0825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试点政策

营改增试点工作总结

营改增试点的税率

营改增扩大试点是深化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营改增

营改增

营改增

营改增

(财政局)扩大“营改增”试点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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