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委托管理解除协议书
甲方:浙江恒友机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志辉
住所地:浙江省武义县开发大道19号。
乙方:金华市江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胜龙
住所地:金华市双溪西路309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之前签订的台州汽配城项目《商铺委托管理解除协议书》。原协议未曾对双方产生任何实质的权利义务约束,在本解除协议签订后,双方也无任何基于原《商铺委托管理解除协议书》协议而需履行的相关义务。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商铺委托管理协议书(解除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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