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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协议(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23 09:01:21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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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现甲方愿意将商铺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商铺转让中牵涉到的各项事宜协商一致后,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转让商铺的情况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租赁的位于市区路段号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使用的商铺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商铺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的转让费人民币元(该费用包括商铺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同时附随商铺转让的货物计人民币元,前两项相加共计转让费人民币元。

(二)、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所有转让费,同时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商铺、附属设施及货物移交给乙方。

三、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须按时将商铺、附属设施及货物交付乙方,同时甲方保证所转让商铺权属清楚,无使用纠纷。

(二)、甲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商铺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三)、甲方同意商铺转让后,现有的装饰装修及其他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应当对商铺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及转让的货物等情况列出物品清单及装饰装修说明,并做好交接手续。

(五)、甲方在与乙方交接之前须和商铺业主结清以前的租金,以及结算水、电、物管等各项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商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办理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受让该商铺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受让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保证在转让商铺内的所有活动均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二)、乙方应按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所有的转让费用。

(三)、乙方同意受让商铺后,代替甲方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按期足额交纳租金及水、电、物管等各项费用。

(四)、商铺转让后,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故障或损坏的,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五)、商铺转让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若不慎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书一经生效,甲乙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二)、因甲方原因逾期交付商铺、附属设施及货物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或未足额交付转让金的,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或未足额交付转让金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乙方须按转让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情时,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

年月乙方: 年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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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产权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年月 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铺(面积为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乙方作经营床上用品营业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 ,产权方。产权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年租金为__________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产权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产权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 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

第五条 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华之声商贸公司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产权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产权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方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1.2012年3月1日起甲方华之声商贸公司必须确保产权方业主的租赁合同转由乙方昆明峰航针纺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华之声商贸公司确保在2012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每年房租不得高于(人民币)16万/年的租金。

3.如果以上两点要求达不到,华之声商贸公司必须在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之前,归还乙方昆明峰航针纺贸易有限公司所一次性支付的转让费24万人民币,及店铺装修费用,(按实际装修费用赔偿)

第七条 如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必须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期三年内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需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

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 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水电使用费、和在使用期间产生的正常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其使用权行为,终止合作。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附件: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文件如下

1.产权方与甲方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2.华之声商贸公司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地税、国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产权方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甲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甲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协议有效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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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___的店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乙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 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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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产权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年月 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铺(面积为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乙方作经营床上用品营业使用。

第二条 产权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年租金为__________人民币。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产权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 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 甲方应保证产权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产权方不同意店铺转让,要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确保产权方业主的租赁合同转由乙方签订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宜

附件: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文件如下

1.产权方与甲方租赁合同原件。

2.甲方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地税、国税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甲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甲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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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拥有*******流行街区###商铺的租赁使用权,面积##平方,甲方现将该商铺租赁使用权以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经双方慎重考虑、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铺转让相关费用:商铺转让费为人民币27000元、商场履约保证金:37125元、物业管理费458元(缴纳至20**年*月**日)、租金11510元(缴纳至20**年*月**日),另甲方剩余服装库存为12000元,总计人民币*万*仟元整(**000元)。由乙方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办结。

二、甲方承诺在#个月内负责办结该商铺租赁使用权变更至乙方名下。

三、甲方在全额收到以上款项后即视为合约生效,该商铺的租赁使用权即归乙方

所有,若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办结租赁使用权变更,该商铺的实际租赁使用权依然归乙方所有,乙方享受并承担该商铺经营中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与该商铺无关。

四、如该商铺租赁到期,甲方仍然未办结该商铺租赁使用权变更事宜时,由于商

场商铺租赁老客户优先享受续租的政策,甲方应负责办理该商铺的续租手续,但实际使用人依旧归乙方所有。

双方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并待乙方支付甲方全额款项后合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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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商铺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物业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在石家庄市东岗路46号世奥花苑号楼的第号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附平面图)

二、使用权转让期限:

自_2011 年7月 _1_日至 2021 年_ 6月 30日止。

三、使用权转让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商铺使用权转让费价款为(大写)写:¥元)。乙方需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使用权转让费用。

四、使用权保证金:

乙方同意于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使用权保证金,支付标准按照使用权转让费价款的2%交纳,共计(大写)元,(小写)元。用于甲方房屋结构、设施不受人为破坏的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无其他应当扣除保证金情形的,甲方将全额无息返还。

五、使用权转租及再转让:

乙方对上述房屋仅享有使用权、转租权,乙方及转租第三方,应履行协议的全部责任,如承租第三方未承担部分,由乙方履行。乙方转租的时间不得超过本协议时间,转租协议要报甲方备案。

乙方在使用和转租期间,不允许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非法经营或活动,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及承租第三方全权承担。

乙方在转租期间,发生任何与承租第三方的经济纠纷,由其双方自行解决,甲方无连带责任。

如遇房屋已出租在先时,乙方应尊重并履行原有的租赁协议条款;

--

乙方自本协议签定之日后的第二天起,即可依据原租赁协议收取相应租金回报; 乙方对上述房屋仅享有使用权、转租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再转让使用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交纳的房屋使用权价款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达到交付使用毛坯标准。

七.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合理、合法使用房屋,协议期满,将完好房屋交还甲方。

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但装饰、装修前须向甲方报送书面方案,经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

乙方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水、电、暖等费用。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协议总价款的3%。

2)协议期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本房屋,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日按协议总价款的0.1%计算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使用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经甲方验收房屋并扣除违约金、资金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后,由甲方将剩余资金使用费退还乙方(不计息)。

九、协议的变更、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都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房屋使用权价款、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乙方擅自将房屋使用权再转让;

2) 乙方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各种应交纳费用超过10000元且拖欠累计达60天的;

4) 乙方的行为依本协议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的;

5) 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或协议约定的行为的;

6) 乙方装修时严重破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的;

7) 乙方转租协议未报甲方备案的。

十、协议的续签:

乙方获得的房屋在使用期限届满前90天内,可提出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拥有房屋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或承租权,但最终以双方另行订立的协议为准。

十一、房屋交还:

房屋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继续购买使用权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则乙方应当在十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

若本协议提前解除,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下达的书面交房通知单十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 乙方对房屋的装修不可移动部分,归甲方所有(不做任何补偿),乙方不得故意损毁;因乙方对房屋进行的二次装修而对房屋原有设施造成影响的,必须于使用期限届满前修复,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并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免责条款:

遇到以下几种不可抗力情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 自然灾害;

2) 政府或有关机构宣布的禁令、法令、紧急状态、管制、戒严或其他劳资纠纷而引

起的公共设施的停止或中断;

3) 非甲方过错引起的侵害、盗窃、抢劫及其他刑事案件;

4) 因市政需要,政府或有关机构对与房屋相关的行政区划、道路名称、门牌号进行

变更等;

5) 根据法律政策改变、市政规划等政府行为限制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

情形。

十三、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代理人:

(签章)

电 话:乙 方: 代理人: (签章) 电 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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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店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的店铺转让给乙方经营,以确保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原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本次转让费共

元,(大写:

元)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将店铺正式移交给乙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余转让费共计人民

,(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依据原租赁合同约定向房屋产权人交纳了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保证金,该笔费用在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后由乙方退还甲方。

六、乙方接手该店铺前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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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转让门市协议 店铺转让协议书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

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丙方签字:日期:

推荐第9篇:商铺产权转让协议范本

重庆XXX贸易中心一期

商铺产权转让协议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租方):注册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其他:】号码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重庆XXX贸易中心是重庆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市级重点项目,大渡口区“四大工程”之一,位于大渡口建桥工业园A区,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市场用地,甲方为重庆XXX贸易中心项目产权所有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甲方所有的XXX一期·重庆五金机电交易中心商铺产权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重庆XXX贸易中心项目一期精品商场 二 层区号商铺产权转让与乙方,建筑面积约㎡/个。(该面积为设计建筑面积,最终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测绘或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二、甲方暂定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本商铺交付“商管公司”使用。

三、甲方按照不超过预期3年后的市场价格元/㎡的价格(总价元)将产权转让于乙方。

四、乙方通过分期付款方式分两次为期三年向甲方支付产权转让金,并于年月日前按照18/36万元/铺的标准向甲方预付一期转让金。剩余部分转让金于2014年12月20日补齐。

五、乙方同意在缴齐全部转让金之前的三年分期付款时间内,由甲方统一将经营权交给(以下统称商管公司),商管公司同意以5万元/铺的租金获得重庆XXX贸易中心项目一期精品商场二层五年的经营权,该商铺头三年内的由商管公司缴纳的租金收益归乙方所有,并分三年支付。

六、为减低重庆XXX贸易中心项目一期精品商场产权交割过程中对商铺经营的影响,乙方同意2018年 6月30日前商管公司继续

以60元/铺/月的租金上限继续获取该商铺经营权。

七、为保证乙方的权益,降低乙方资金风险,乙方有权在2014年12月20日之后为期一个月之内,根据届时商场经营情况好坏自由选择继续该转让协议或终止该协议,若选择终止协议在签订终止协议之后一周内甲方将乙方缴纳的18/36万元/铺一期转让金返回乙方,乙方交纳的“一期商铺转让金”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2014年12月20日之后为期一个月之内可以获得甲方提供的如下优惠政策:

1)乙方选择继续本协议的,可以按照不超过预期3年后的市场价格元/㎡价格(总价元)的八折补期尾款获得该商铺产权。

2)乙方可以将该商铺产权交由甲方按照不超过预期3年后的市场价格元/㎡价格(总价元)转让于第三方,其中按照第1)条价格的差价的二折利益归乙方所有。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经乙方签字、交纳首期“商铺转让金”、甲方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八、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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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商铺转让给乙方,现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就转让中牵涉到的各项事宜达成共识后,并在确认本协议书中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无误时,签定本协议.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让费为人民币: (大写:整).转让协议书签定后,甲方配合乙方与产权人签定正式租赁合同.同时,乙方将转让费交给甲方,转让手续全部结束.

(2).甲方在与乙方交接之前须和商铺业主结清以前的费用.甲方的营业时间至年月日.甲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办理并完成变更或注销等手续.否则视甲方违约.

(3).甲方对现有转让物品及装修等情况列出物品清单及装修说明.并作好正常交接手续.

(4.)甲方同意下述条件在乙方与该商铺的产权人签定正式的租赁合同中,得以完整的体现: *与该商铺的产权人签定的租赁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金为 /月年内不变.

*乙方的免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现有门口的广告位可供乙方使用,相关手续由乙方自理.

(5.)违约责任:甲方如在本协议签定后个工作日内不能或没有完成上述义务,甲方应退给乙方正支付转让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6.)甲方应协助乙方与商铺产权人签完租赁合同.

(7.)甲方应在签完租赁合同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屋移交给乙方.(8.)甲方确保产权人的环保.卫生.消防等许可证和餐饮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在租赁期内均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需在转让协议书签定后, 在与商铺产权人签定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2).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变更原有的租赁合同,并同意支付原租赁合同约定的各项相关费用.(3).违约责任:乙方在转让手续全部结束后若没有及时支付转让费,则视为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转让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甲乙双方应按上述约定的内容签约.(5).本转让合同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律予补充说明.如有疑义,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进行仲裁解决.4.补充协议:

(6).本转让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二方各执一份.经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11篇:商铺转让

你想白手创业可以开家甜蜜生日蛋糕店!新鲜食品是现代人们的最爱,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生活趋势。开家生日蛋糕店,投资额不高,操作简单,占地面积小,非常适合小本经营主义者。只要你的蛋糕和甜点口味新鲜独特,价格又能获得众人信赖的口碑,很容易吸引各个阶层消费者。

【模拟方案】

以10M2左右的小店为例)

▲启动资产:大约需9.5万元

▲设备投资:

1.房租5000元

2.门面装修约2000元(包括店面装修和灯箱)

3.货架和卖台投入约1500元

4.员工(2名)统一服装需500元

5.机器设备最大的投资:8万元(包括制作蛋糕的全套用具)

▲首期进货款:面粉、奶油等原材料,约6000元。

【经济效益估算】

▲月销售额(平均):21000元据有关内行人士评估,如此一家小型蛋糕店的经营在走上正轨以后,每月销售额可达21000元。

▲每月支出:14033元房租:最佳选址在居民较密集的小区、社区商业街、及靠近小孩子的地段(如幼儿园或者游乐场附近),约5000元。

货品成本:30%左右,约5000元人员工资:10平方米的小店需要蛋糕师傅1名,服务员1名,工资共计2000元。

水电等杂费:700元设备折旧费:按5年计算,每月1333元

▲月利润:6967元左右按此估算,一年左右即可收回投资。

▲风险及制约因素分析:

如果你的蛋糕店不是所在街道或者小区第一家店的话,就要花费更大的财力物力和“花招”来招揽顾客,因为顾客很难改变一贯的口味。

(以上财务分析估算数据仅供参考)

【教你几招】

沪上一家蛋糕店专门开辟了休闲区域,设置很多造型别致的座椅。顾客可买上一些点心,坐在蛋糕店里慢慢品尝,蛋糕店的休闲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

记者还了解到,出于竞争等方面的需要,不少蛋糕店推出一些与蛋糕并没有太多关联的休闲食品,藉以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经营的品种上,不少店主有一些推陈出新的举措:比如在炎炎夏季,会合时令地推出眼下非常流行的冰粥和刨冰,深受顾客青睐。

以上未尝不是一些能使顾客盈门的妙招,如果蛋糕店经营状况够佳,可以尝试。

【特别提示】

1.无论是从店面装修、店员形象,还是蛋糕制作上,都要给顾客健康、卫生的感觉。蛋糕店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这是立足之本。

2.食品行业有特别的岗位劳动技能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去年才从象牙塔里出来的景菁,现在已经是一家名为“醇果工房”的蛋糕店老板。站在自己16平方米的小店里,景菁显得很自信。开业3个月,“醇果工房”已经略有盈余,在爸妈的支持下,景菁又开始在新的路段寻找新的店址,想要开起一家分店。

其实,景菁想自己创业的念头很早就有了,她说,自己开店完全不是因为就业的压力。她的理由就是希望每天为父母烤一份好吃的蛋糕。对于景菁的就业抉择,颇有经商意识的父母没怎么反对,在财力物力方面给予她极大的支持。

今年4月,景菁开始酝酿和筹备自己的小店,她先是到附近几家蛋糕店“刺探情报”,摸清了不同种类和尺寸蛋糕的成本价,再默默地记在心里。同时她还知道了“奶油打北、“打媳、“糕坯切斜等商家经营的“小花招”。

开业金筹齐后,景菁开始在各大蛋糕店“挖角”。她不敢“明目张胆”地挖,每次就趁店里人少时,偷偷跑过去和店里师傅商量。最后,经过反复比较,景菁请回了苏师傅。苏师傅曾在广东糕点店干过7年,很有经验,每位师傅的工资包吃住2000多元。景菁说,如果请个本地师傅大概只需1000多元,但开蛋糕店师傅很重要,所以这笔钱一定不能省,要请就请最好的。“醇果工房”开张初期,景菁采用最古老也最有效的促销手段:打折,并同时印了很多宣传册。但效果并不好,很多顾客往往不会因为一点折扣就改变口味。她随后发现一套消费定率:“顾客永远没有最便宜的价钱。今天你能降低几元钱,明天可能就有同行竞争者以更低的价钱与你争夺订单。”景菁体会到产品市场的竞争策略:“唯有以最好的材料制作出最高品质的蛋糕,才能吸引顾客,将顾客留祝”开业3个月,生意并非景菁当初想的那么好,而景菁也比当初多了些实在,少了些幻想。景菁告诉记者,不管怎么说,自己毕竟迈出了第一步。

第12篇:商铺转让协议 原合同解除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江苏宁供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及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二、乙方于年月日将房屋移交给甲方

三、甲方返还乙方个月的房屋租金元,房屋押金元,物业管理费元。(所有费用由下个承租方支付)。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江苏宁供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内容

1、甲方转让位于(目前为)。商铺房屋内装修。

2、标的的交付: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方保证方正式交付转让标的。交付之日前该商铺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3、标的的转让费: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转让费为人民币(¥)。该转让费中包含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房屋租

金元整(¥),房屋押金元整(¥),物业管理费元整(¥)。

4、转让费支付期限与方式:转让费在协议签字盖章生效5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供标的物的相关收据。

三、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关人员具有相应的授权,对各自的授权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自愿按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日起,甲方与产权人签订的位于商铺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13篇:商铺转让委托书

委 托 书

兹委托(身份证号码:)负责办理XXXXXXXXX商铺转让事宜,请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承担。

特此申明!

授权有限期 — 年日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附:商铺相关金额明细表。

委托人:年月日

第14篇:商铺转让注意事项

商铺转让注意事项

现在很多商铺都有转让,但其陷阱也多。防不胜防,希望各位朋友注意。就一下几点说明,望对转铺子的人有帮助。

1:但凡打铺子的人,一般都是生意做不走的,当然也有例外,如果你要做生意,千万不要被老板说这个铺子能赚多少钱而蒙蔽。如果你信了,也就掉进陷阱一半了。当然如果你是天才能将什么铺子都能经营好,那就另当别论。你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2:行业的选择,现在各行各业都竞争很激烈。所以行业一定要看好。最好还是选择自己熟悉的行业,避免与政府打交道的行业,如果你政府有人,也可以做,就比如烟草行业,涉及政府部门很深。

3:不管什么行业,口岸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小本行业,口岸更是要注意。也特别要注意假口岸的。这个就要看你自己眼光了。口岸的好坏就基本决定了你一大半的营业额。

4:当你接铺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一定要看原始合同。首先你一定要搞清楚这个铺子的主人是谁,房屋产权是哪个的。房屋产权者是否允许赚让。转让会不会收取什么费用。如果要收取费用,你自己的考虑好。

5:当你要接铺子的时候,最好问哈周围的人,打听其铺子的营业情况,充分了解好后做决定。

6:转让的物质一定好辨明真伪。尤其是烟酒等贵重物品,一定要找个熟悉这个行业的人来辨明。如果不能辨明,另可不要。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7:有些行业是不能转让的,比如说烟草证,这个是不能转让的,如果合同出现包括烟草证转让等字样,则是无效合同。不过这一点对你是有好处的。 8:转让的时候应该是三方,及房东,转让者,承租者。合同最好要到公证处去公证,以免产生纠纷。

9:房租,房屋租金是很重要的,一定要和房东谈好,因为租金的多少决定你利润的剩余多少。避免随行就市,房租百分之10递增的要求。因为这些都是对你不利因素。随行就市的房租,相当于房东卡住你的咽喉,他只会拿别人高的房租比的。递增多少相当于你在玩高利贷,尤其是随着基数的增大,你递增过后交的房租就越多。

10:如有自己不懂,最好咨询律师。

第15篇:商铺转让协议书

商铺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向 承租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x号至x号,共x间)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现协议约定转让范围内的x号商铺,为甲方出租给“xxx”租户经营使用,甲方承诺并保证于2016年 月 日前完成“xxx”租户的停租腾房工作,并按时于2016年 月 日前将xx号的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二、甲方承诺:该商铺的转让已征得商铺权利人的同意和认可,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商铺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如今后乙方向商铺权利人续签该铺面租赁合同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配合乙方与该商铺出租人签定新的租赁合同。

三、商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使用方交纳的物管费、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时,甲乙双方应对商铺原所存属的设施设备及物品、装修等情况列出明细清单及正常完好的备注说明。甲方在与乙方交接之前须和商铺业主方结清以前经营使用的应交的所有费用,并作好与乙方的正常交接手续。

五、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x号至x号,共x间)一次性转让费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甲方在将本协议约定转让的所有商铺全部交付给乙

1 方使用后,乙方须一次性将该转让费足额支付给甲方。

六、甲乙双方约定商铺转让基准日为2016年2月1日。转让基准日前,甲方就该商铺经营及使用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自行承担负责。转让基准日后,乙方经营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乙方在转让商铺后,原属甲方已交清的铺面租金款项,但未使用的后续年限房租,由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结算支付给甲方。

七、若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内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商铺转让费的50%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如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相关损失的数额包括由于其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引发的及产生的损失、责任、损害、税费、行政处罚、诉讼、裁决及合理的第三方成本及费用。

八、本协议所约定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 系 电 话 :  联 系 电 话 : 日期: 日期:

2

第16篇:商铺转让合同范本

商铺转让合同范本

商铺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转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商铺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就甲方将位于 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本商铺转让合同范本:

第一条 甲方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 商铺{面积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 ,月租为 人民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赁合同,每月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其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乙方在 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乙方再转付给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 ,租用期内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交付转让费的 的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赔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商铺转让合同范本签订前政府下令撤迁店铺,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 的违约金,

第九条 商铺转让合同范本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7篇:商铺转让合同书

商铺转让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商铺(面积为_ 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商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月租为_人民币。商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商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整(小写: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商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______,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商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_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乙方按转让费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商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商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商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商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商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商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第18篇:商铺转让协议书

商铺转让协议书

一、协议当事人

1、甲方(卖方): 姓名:现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2、乙方(买方): 姓名:现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二、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位于****城*座*号商铺产权转让的事项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商铺情况:****城*座*号商铺面积为*平方米,由甲方于*年初出资购得*年使用产权,并已全额缴纳房款及入住费用)

2、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现金转让费:******元整(**万元),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现金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3、甲乙双方在确认完成协议事项后,均不得做出反悔行为,不得已任何理由单方面撕毁协议,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如有违反协议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止履行本协议;

2、甲方自愿将其商铺产权转让给乙方,不得再向第三人进行转让,保证该商铺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公证、过户等相关手续;

4、甲方承认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不再享有该商铺的相关权利、义务;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如有违反协议行为,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2、乙方自愿买受该商铺,并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具体状况;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一次性付清转让费,并自行承担办理公证、过户及相关税费的费用;

4、乙方买受后,该商铺发生的出租转让、扩建改造或其他经营行为,一概均与甲方无关。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第19篇:商铺转让合同

商铺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常住地址: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常住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经双方协商店铺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转让费分两次付清,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 元(大写: );剩余转让费乙方需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已包括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均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

由乙方负责。

四、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总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20篇:商铺转让合同纠纷

篇1:原告李某诉被告吴某某、李某某门面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李某诉被告吴某某、李某某门面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 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1)湘民一初字第158号 民 事 判 决 书 原告李某,男。

委托代理人李某某,湘阴县湘滨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李某某,男。 被告吴某某,男。 委托代理人徐某,女。 被告李某某,女。

委托代理人易某某,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某诉被告吴某某、李某某门面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姚禹湘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吴某某及其代理人、被告李某某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某诉称,他原本与易某某、杨某3人合伙经营“女人当家”品牌服饰,由于店小伙计多,合伙人商议将店铺转让出去。他与两被告系老乡且为要好的朋友,经老乡介绍,被告李某某想受让他们的铺面,因他与被告之间的关系较特殊,没有参与店铺转让的协商,后被告李某某与他的两合伙人反复协议以19万元的价格由被告李某某接受门面及其货物,被告李某某当即找他借现金1万元交给易某某作定金,约定3天后再一次性交付其余18万店铺受让费。3天后,被告李某某只筹措到14万元(除扣做定金的1万元借款),尚差4万元,被告李某某便找他帮忙,要求他出借4万元给她,等开业,秋装上市后再还给他,他考虑到一是朋友关系,二是已时近秋装上市等便与合伙人算清帐(在他自己应得部分扣除4万元),由易某某将门面及货物清点移交给被告李某某经营。直至秋装上市后,他依约去找被告李某某催要欠款,而被告李某某以门面转让费过高、市场经营形势不好为由拒不偿付,他又去找被告吴某某催讨欠款,被告吴某某亦以种种籍口拖延不还。为此,他只得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偿还欠款4万元,支付逾期利息5600元,并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吴某某、李某某共同辩称,

一、原告李某与两被告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关系,在门面转让过程中只有收款凭据,这说明被告已将转让金15万元交给了原告及合伙人,且由他们将该门面交付给了被告经营。原告虽然当时要求门面转让金19万元,但他们没有答应,后他们急于转手便同意15万元转让,如果原告认为15万元转让金低了,被告可以将门面退回给原告。

二、原告欺诈两被告,收取高额门面转让金也违反法律规定,且其转租行为不合法,也一直没有办理转租变更手续,而故意通过诉讼给被告施加压力,形成恶意诉讼。

三、在该门面转让合同纠纷中,被告吴某某既不是转让协议当事人,又不是该店铺的经营业主,不是本案的适合的被告。

四、原告主张是借款关系,应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故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李某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供如下证据: 证据

一、《调查笔录》7份,《视听资料》3份;证明

1、诉争门面协议转让金为19万元;

2、证明被告李某某向原告李某要求借款4万元交门面转让费的事实;

3、证明原告李某到钱粮湖农场找两被告催讨借款时,两被告承认借款事实并约定还款时间的事实。证据二:《合同书》1份、《申请书》1份;证明原告李某等将诉争门面转让权利与程序的合法性。 证据三:《财产清单》1份,《收条》两张,《合伙解散分摊依据》1份;证明:

1、原告李某等将门面及物资等一并以19万元价格转让给被告李某某;

2、转让门面定金和转让费收取事实;

3、两被告欠原告李某4万元的事实。

证据四:被告李某某和徐某对原告李某发出的手机信息二条;证明被告李某某对门面转让费19万元的认可和没有偿还拖欠原告李某4万元的原因。 对原告李某所供证据,两被告质证意见为:

对原告所供证据一中的调查笔录中当庭接受质证的被调查人中有原告的合伙人、经营场所的邻居,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均有异议;对原告所供证据一中的视听资料是原告与被告谈话时自行偷录的,对来源的合法性有异议;对原告所供证据二和三中的收条无异议,对证据三中的财产清单、合伙解散分摊依据的真实性、关联性有异议;对证据四的真实性有异议。 两被告为支持其抗辩理由提供如下证据:

证据

一、门面转让金收条及备注1份,中国农业银行交易明细1份;证明被告已向原告支付了15万元门面转让金,原告将门面及经营权交付给了被告的事实。 证据

二、《商铺租赁合同》1份,证明原告将所租赁经营的门面转让给被告是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事实。

原告对两被告所供证据的质证意见为:对两被告所供证据的真实性、来源的合法性无异议,对其证据的关联性有异议。

本院对原、被告双方所供证据的认证如下:

对原告所供证据

一、四有多个证人当庭接受质证,证明其门面转让过程、被告欠原告门面转让金及被告拖欠原因和承诺偿付欠款的事实,本院予以认定;原告所供证

二、三的真实性予以认定,对其关联性综合案情事实认定;对两被告所供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定,对其关联性综合案情事实认定。

根据原、被告双方所供证据能查明如下事实:原告李某于2010年3月31日与湘阴县金生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东湖商业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租赁东湖商业中心2栋137号门面进行经营,并与易某某(长沙人)、杨某(华容人)3人合伙经营“女人当家”品牌服饰,合伙经营一段时间后,3人合意将该店转让出去,至2010年9月初,被告李某某到湘阴找到在湘阴做生意的华容老乡刘某某,说明有想到湘阴来做生意的意愿,刘某某便联系与她和被告李某某均相好的华容老乡李某,一起协商为被告李某某租赁门面做生意之事,原告李某便介绍被告李某某与原告李某的合伙人易某某和杨某认识并协商门面转让事宜。2010年9月5日,被告李某某与易某某、杨某协商转让“女人当家”商铺,包括门面经营权、门面装饰、装修费、货架及“女人当家”服饰等以190000元转租,被告李某某便找原告李某借款10000元(同到银行取款,未出具借条)交予杨某,由杨某出具定金收条,并由杨某清点“女人当家”店内什物,约定3日内交清转让金接受门面经营。事情办理好后,被告李某某与原告李某等多人在集体食堂吃饭时当在场多人向原告李某提出借款6万元之事,原告李某考虑再三答复只能帮助借款4万元,并说明借款使用时间不能太长。后被告李某某回华容家里筹措资金,于2010年9月9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转账15万元到原告李某帐户上,接着接受受让商铺进行经营。原告李某在被告李某某转账资金到位后取出现金14万元(扣除原李某某交定金1万元借款)交给原合伙人易某某和杨某进行散伙结算,自己为被告李某某垫数4万元(被告李某某未出具条据)。隔一段时间后,原告李某多次找被告李某某及其丈夫吴某某催要借款,两被告均以生意不好、资金紧张等拖延。后被告吴某某向原告李某提出宽限偿付欠款时间的要求,并承诺在2010年农历年底前给付1万元,年后给付3万元,原告李某碍于朋友情面予以认同,但事后两被告并无付款行动,待原告李某再次找被告李某某催要欠款时,被告李某某则以当时商铺转让费太高,生意亏本和原转让费只有15万元等理由拒绝偿付欠款,原告李某遂于2011年3月18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偿还商铺转让借款4万元,支付逾期利息5600元,并由两被告承担本院涉诉费用。

以上事实有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诉讼材料、证人证词、庭审笔录等在卷佐证,足以认定。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

1、诉争商铺(东湖商业中心2栋137号)转让是否合法及商铺转让金是19万元还是15万元;

2、两被告是否欠原告商铺转让费的问题。

本院认为,原告李某租赁东湖商业中心2栋137号商铺与他人合伙经营一段时间后与商铺所有权人联系,经得权利人同意后进行转租的行为,是原租赁合同相对方意思合一,也未损害公共利益,其商铺转让虽无书面合同,但是原告合伙人与被告李某某经平等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商铺的经营权和门面内存有的什物等作价19万元转让给被告,有商铺门面邻居及双方好友多人证实,对被告的门面属非法转让和转让金为15万元的抗辩理由,本院不予支持。被告李某某在该商铺转让的资金筹措过程中,向原告提出借款和被告李某某尚差4万元转让金的事实,有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多个证人当庭接受质证予以证明,虽没有被告出具的欠(借)款条据,但多种证据形成链接,足以证明其事实的真实存在,且被告吴某某对原告催要欠款多次进行承诺而不兑现,从而引起诉讼,原告要求两被告偿还其拖欠的商铺转让金欠款的诉讼请求,本院应予支持。鉴于原、被告双方无债权债务清偿的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的约定,原告要求被告承担逾期偿付欠款利息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李某某、吴某某共同偿付原告李某商铺经营权及什物转让金欠款人民币40000元,此款限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付清,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篇2:李信荣与周振清店铺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信荣与周振清店铺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1)平民初字第931号 民事判决书

原告李信荣,女。

委托代理人韦金林,河南申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振清,男。

原告李信荣诉被告周振清店铺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周勇智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信荣及其委托代理人韦金林,被告周振清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信荣诉称,2011年4月1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店铺转让协议》,约定了店铺转让的有关事宜,在合同履行中被告故意不配合原告办理转让有关店铺经营的证件手续,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但被告却单方违约拒不履行合同义务,使合同目的无法达到,遂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房租及欠款12500元。

被告周振清辩称,原告李信荣隐瞒其烟酒店所租房屋即将到期的事实,使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原告达成了《店铺转让协议》。原告李信荣为达到恶意转店的目的,称其和房东是亲戚,并替房东代写了租期为三年的《房屋租赁协议》。2011年4月8日至9日,原告李信荣把店铺内的老存货随店铺转让给了被告,被告支付现金20300元。2011年4月12日左右,原告又把老门店牌作价6000元,旧电脑作价1000元,旧冰箱作价1000元,货柜作价200元等以抓紧时间办手续骗取被告为其打了欠款12500元的欠条一张。2011年4月23日因办证需要用房产证复印件,我找到房东拿房产证复印件时房东看了《房屋租赁协议》后说该协议他不知道、是假的,当问到该房屋是否还愿意继续出租时,房东女主人说该协议不是她签的,不愿意履行。2011年5月23日该交房租的日子时,被告向房东女主人李贵华交房租时,李贵华拒绝接收,并对被告说:“你还欠李信荣的钱,李信荣说不让你交,店铺还是她的,由她继续交房租”。 现该店铺旧执照已经被注销,被告现已办理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退回被告20300元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2011年4月1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店铺转让协议》,约定原告转让位于平安大道的一间烟酒副食店,转让费用共计32800元(其中店内剩余存货22800元,货架、门店牌(烟草网络证)、冰箱、电脑折价10000元)。被告已经于2011年4月9日支付现金20300元整,并于2011年4月12日向原告写下“今欠原店主李信荣转让烟酒副食店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2500)转让手续办清后一次付清”的欠条一份。原、被告于2011年4月9日签订《租房协议》一份,被告提供的租房协议由原告李信荣代写,而作为该合同标的物房屋的权利人的房东却没有任何授权说明和意思表示。2011年4月13日,原告给予被告签有原告李信荣和屋主罗光胜的签名的房屋租赁协议,此份房屋租赁协议不是该房主罗光胜本人所签。该房屋是屋主罗光胜租赁给原告使用,而原告在没有得到屋主同意和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把将要租赁到期的门店房屋租赁转租给被告。 上述事实,有《租房协议》、《店铺转让协议》、收条、欠条及调查笔录等证据佐证。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虽然签订《店铺转让协议》,但是该协议目的的实现要依据《租房协议》,该租房协议因原告主观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在房屋的承租人(原告)无权将房屋租赁给了被告的情况下,同被告签订的《店铺转让协议》。在租赁期限到期时,房东收回此房后不再对外承租,被告无法取得该房屋的使用权,最终导致被告的店铺无法营业。因此,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协议因存在欺诈事由,即原告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他方即被告方利益,使得该协议缺乏有效的构成要件而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双方所签订的《店铺转让协议》无效。被告在与原告签订《店铺转让协议》时,不认真进行审查原告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协议,盲目接受原告所转让的店铺后,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被告也有一定的过错。因房东不同意继续租赁其房屋经营店铺,致使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原告请求解除合同,本院予以准许。现因原告转让给被告的部分货物被告已经售出,此货物不再返还,可按价折算,其他物品双方进行返还。故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李信荣与被告周振清签订的《店铺转让协议》。

二、原告李信荣转让给被告周振清店铺存货22800元,被告将货物售出后折抵已付给原告的货款,余款2500元由被告退还给原告。被告周振清于七日内将接收原告的烟草网络门牌、冰箱、电脑物品返还给原告,原告将被告所出具的欠条交还于被告。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为300元,由原告李信荣承担。 审 判 员周 勇 智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陈 睿篇3:成素娟与朱桂芳店铺转让费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成素娟与朱桂芳店铺转让费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8)永民初字第1941号 民事判决书

原告成素娟,女。

委托代理人洪万江,河南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朱桂芳,女。

委托代理人张十智,河南天翔鲲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成素娟为与被告朱桂芳店铺转让费纠纷一案,于2008年11月11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法定期限内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12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成素娟诉称,2007年10月15日,被告朱桂芳将其承租的商业用房转租原告使用,并收取原告转让费55000元,可后来房东知道后,不同意被告转租,更不同意被告收取转让费。现房东要求原告与之签订租赁协议,否则便让原告迁出该房。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被告仅同意退还万余元。综上,被告收取原告房屋转让费55000元无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予以退还。 被告朱桂芳辩称,原、被告双方纠纷不是房屋转租的法律关系,而是包含店铺的实物所有权、经营权、名称使用权、承租权在内的转让合同纠纷,原告已实际受让上述权利,就应依法支付相应对价。原告要求被告全额返还55000元转让费,应视为主张对转让合同的撤销,自合同生效至原告起诉,已超过了法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间。综上,原、被告在自愿之下达成的转让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收取原告转让费55000元并无不当,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综合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本院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是:原告成素娟要求被告朱桂芳返还转让费55000元,是否有法律依据。

原告成素娟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

1、2007年10月15日朱桂芳出具的收到条一份,内容为:收到成素娟交来房屋转让费,含两月房租费共57000元;

2、被告装饰店铺的帐页两张,以此证明被告在商业经营期间,装饰该店铺所花费用为4000元左右,而被告转让该店铺时收取原告转让费55000元,价格差距太大;

3、证人洪xx出庭作证,其证明朱桂芳承租的房屋,所有权人是洪xx,除收取了房租外,另收取了她3000元的地板砖铺设费用。朱桂芳把房屋转租给成素娟,没有告知洪xx,不同意朱桂芳将房屋转租。

被告朱桂芳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

1、对刘x、武x的调查笔录各一份,意证明被告将店铺转让给原告,收取转让费55000元,价位适中;

2、证人王xx、盛xx、朱xx出庭作证,王、盛二证人证明被告将店铺转让给原告时,将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也一并交给了原告。朱xx证明:自朱桂芳在店铺门前张贴公告欲转让该店到成素娟实际受让经营,期间有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房主洪xx住该店铺二楼,经常下楼活动,应该知道店铺转让之事。

经庭审质证,被告朱桂芳对原告成素娟提交的收款条及帐页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收原告转让费55000元,包含了店铺内财产所有权、店名使用权、店铺经营权等各项权利的转让费用。原告提供的帐页记载的并非被告所花费用的全部。证人洪xx所述部分内容不属实,且由其陈述分析可知,原告与洪xx已达成了房屋租赁协议,应认定被告完成了促使原告与洪xx达成该协议这一义务。

原告成素娟对被告朱桂芳提交的证据材料提出如下异议:武x、刘x、王xx、盛xx的证人身份不明,朱xx与被告系姐妹关系,对证人证言不予认可。对原告成素娟提交的证据材料,本院经审核后作如下认定:

1、2007年10月15日朱桂芳出具的收条,被告对其真实性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

2、原告提供的帐页两张,被告称不是自己装修店铺所花全部费用,但没向本院提供自己所花全部装修费用的相关证据,对该两张帐页,本院予以采信。

2、洪xx作为本案无利害关系人,能够出庭作证,证言较为客观真实,本院予以采信。对被告提交的证据材料,本院经审核后认为:刘x、武x意证明被告朱桂芳以55000元的价格将店铺转让给成素娟,价格适中,而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收取55000元转让费是否具有合法性,故该二证人证言与本案双方当事人争执的事实无关联,不予采信。王xx、盛xx证明被告将经营店铺时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交给了成素娟,成素娟当庭没予以否认,对该二证人证言,本院予以采信。朱桂美与被告朱桂芳具有亲属关系,证明内容无其他证据相佐证,本院不予采信。

依据有效证据,结合当事人陈述,可以认定以下案件事实:被告朱桂芳原在永城市西城区淮海路中段经营一家“雪儿童服”店,原告成素娟为其雇佣的店员,所租赁房屋为洪xx所有。2007年底,朱桂芳欲转让该店铺,经原、被告协商,朱桂芳将该店铺以5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成素娟经营(不包含原告售后剩余的服装)。2007年10月15日,成素娟交给朱桂芳转让费55000元及朱桂芳已交付的房租2000元,合计57000元,朱桂芳出具了欠条,并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交给了成素娟。成素娟接手该店铺后,一直以“雪儿童服”的店名进行经营。2008年10月,房东洪xx告知成素娟要增加房租并交押金,让其转告朱桂芳,成素娟将该店铺已转由自己经营的事实告知了洪xx,洪xx不同意房屋的转租,原告成素娟遂诉至本院要求朱桂芳退还转让费。

本院认为,我国法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应当征得权利人同意或事后追认,否则将会导致该处分行为无效。被告朱桂芳承租案外人洪xx的门面房经营“雪儿童服”店,应当清楚自己没经房东同意,无权将该门面房转租给第三人,其在转租该房时,即未事先征得洪xx同意,且事后洪xx明确反对朱桂芳将该房转租,故朱桂芳将该房转租给成素娟的行为属无效的民事行为。朱桂芳转让“雪儿童服”店时,并没将相关有价值的商品一并转让给成素娟,成素娟支付55000元转让费所得到的仅仅是承租权及店铺经营权,而该两项权利随房东洪xx的不同意该房转租皆不复存在。至于朱桂芳曾支付铺地板砖费用及装饰该店而有开支,只是其与房东之间所达成的合意及为自己经营方便所需,与成素娟并无关联,故该费用不应转嫁由成素娟承担。综上,由于朱桂芳的行为导致其与成素娟之间的房屋转租无效,应当返还所收取成素娟的转让费55000元,被告朱桂芳收取原告成素娟转让费无法律依据,现原告要求返还,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朱桂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成素娟转让费5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75元,由被告朱桂芳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刘 波 审判员 季卫光 审判员 李 英

二οο九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周海涛

商铺转让协议
《商铺转让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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