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流程如下:
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人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银行审查阶段
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实。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向出票人开具《申请材料收妥单》,对不符合信贷规定的,应对客户进行解释婉言拒绝其申请。审查内容如下:
(1)商品交易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2)评价承兑申请人支付能力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及担保的有效性;
(3)承兑申请人的条件
(4)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合法性
3、银行进行承兑
(1)向会计部门(或营业网点)送交《银行承兑协议》和审批单(复印件)一份;
(2)会计部门凭《银行承兑协议》和审批单(复印件)一份;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交出票人填写,向出票人一次性收取票面金额5‰的承兑手续费。
(3)承兑人根据出票人的信用等级通知出票人按比例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但不得少于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50%;
(4)签订《银行承兑协议》和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按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
4、银行承兑管理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必须实行逐户逐笔专户管理不得提前支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逐笔建立档案登记,落实专人管理。
(3)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7天,查询出票人在承兑人开立的帐户存款情况,如帐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汇票金额的,应书面通知出票人和担保,督促其将票款足额存入其帐户;附:企业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所需资料
(1)经年检的贷款卡及查询码;
(2)在人民银行IE查询系统查询借款人负债、对外担保等情况资料;
(3)拟设置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承兑申请所依据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货运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7)《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8)填写《银行承兑业务申请书》;
(9)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年审过的近三年度和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其成立期限相当的财务会计报表;
(10)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出具申请开立承兑汇票的正式文件;
(11)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办理汇票抵押的决议;
(12)承兑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13)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