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登记单所需证件
一、办理一胎生育登记:
1、双方单位(国企及行政事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必须要加盖公章,如果是跨市、省的要加盖区级部门公章。证明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等。
2、双方户口簿、结婚证(两本)双方身份证、孕检B超单原件。
3、如果双方为再婚的要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要有丧偶证明。(4)夫妻双方生育过一个孩子,但未成活,出具孩子的死亡证明及综合材料。
二、办理再生育登记:
1、双方单位(国企及行政事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必须要加盖公章,如果是跨市、省的要加盖级部门公章。证明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等。
2、双方户口簿、结婚证(两本)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双方为再婚的要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要有丧偶证明。
4、其他材料:(1)病残儿的出具市级以上病残儿鉴定组织出具的病残鉴定
(2)申请人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要出具双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双方父母生育子女情况的综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为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的,要有证明为少数民族的证实材料。
办理生育登记单所需证件
一、办理一胎生育登记:
1、双方单位(国企及行政事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必须要加盖公章,如果是跨市、省的要加盖区级部门公章。证明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等。
2、双方户口簿、结婚证(两本)双方身份证、孕检B超单原件。
3、如果双方为再婚的要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要有丧偶证明。(4)夫妻双方生育过一个孩子,但未成活,出具孩子的死亡证明及综合材料。
二、办理再生育登记:
1、双方单位(国企及行政事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必须要加盖公章,如果是跨市、省的要加盖级部门公章。证明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等。
2、双方户口簿、结婚证(两本)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双方为再婚的要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要有丧偶证明。
4、其他材料:(1)病残儿的出具市级以上病残儿鉴定组织出具的病残鉴定。
(2)申请人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要出具双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双方父母生育子女情况的综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为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的,要有证明为少数民族的证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