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
甲方:甘肃华星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
乙方承接甲方公司(正月十五晚会即2012年2月6日晚会)舞台、灯光、音响、灯架设备的租赁服务具体配置见附件清单。在甲方确认后签订合同。并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施工、调试、后期节目制作合成工作。
二、产品验收标准:
1.品牌、数量与附表所列规格、型号相符。
2.保证灯光、音响调试最佳效果。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2.甲方在签定合同时首付给乙方灯光音响设备租赁订金即人民币元整(¥元),余款人民币元整(¥元)在使用保证灯光、音响调试最佳效果之后,开具发票挂账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四、施工标准及工期
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费、税金.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达到合同 1
第二条第二款的验收标准,安装调试音响所发生的零配件均有乙方负责。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全部设备发至现时间从年 月日至年月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第
一、二条之规定外,每延误一小时按合同总额百分之二十付给甲方违约金。
2.如演出设备租用时间延期或更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费用。
六、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1.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设备库房及保管。
2.甲方协调场馆现场电力,保安及工作人员。
3.甲方负责现场演出安全工作。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二零 年 月日
设备清单
1、灯光部分
回光灯影视专用10套每组2KW左右 共20kw
地灯12套
背景灯10套
闪光灯2套
摇头灯1套 1.2KW
追光灯1套 2.5kw
2、烟火部分
冷烟火4排备用一排(每排六个)共30个
3、舞台效果部分
泡泡机、烟雾机各两套
4、舞台6*8舞台 高50cm
5、音响部分(含功放、均衡设备组)
主音箱:1200W*2一组
返送箱600w*1一组
外场600w*1一组
6、话筒部分
无线主持人手持话筒 6个(备用2个) 评委桌面架话筒(4个)
7、操作台及辅助设备
电脑台、调光台、调音台、摄像台、专业摄像机3台等。
8、人员配备
摄影师3人、音响灯光4-5人
深圳龙岗、坪山、坪地舞台演出音响灯光设备租赁,舞台搭建,演艺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