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民爆总公司
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我作为公司配送经理,是危货运输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责任
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不超员、不超载,不改变行车路线,不违规承接不想管业务。”保障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输。
2、抓好日常班前会、安全例会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经常性警示、提醒从业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落实好从业人员劳保用品的配给,保障上岗劳保用品的正常装备。
4、做好车辆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定期更换,保障应急需要。
5、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障车况良好,绝不“带病”上路。
6、做好配送小队的调度工作,不延误、不拖拉、不扯皮,保障配送业务的顺利开展。
7、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二保、续保。
8、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及时到位,严把落实关,严把质量关;不以任何无关名义拖延安全投入资金的到位时限。
9、全面完善配送公司经营、安全、管理等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10、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民爆物品领取、装卸、分发的每一个环节的操作。不违规操作,不从事违法行为。进一步保障民爆物品的流向安全。
11、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和安监科的安全监察,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12、做好GPS平台及设施的日常维护,保障配送车辆运行期间的全程监控。监控情况做到每天一报。
13、做好各岗位人员的日常教育和培训,保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14、严控民爆物品流向管理,确保不挪用、流失、藏匿。
15、积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整改、验收,保障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安全。
16、积极落实应急制度,健全应急队伍,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定期开展应急步骤、器材使用、安全逃生等全方位应急教育培训;对应急器材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保障应急需要。
17、积极落实事故上报、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等事故管理规定。
18、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9、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管理,特别是安监科的督导检查。
20、不断提升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努力维护公司形象,保持部门内部的安定团结。
2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权利
1、安全费用提取使用。部门提出列支方案报安全会批准执行,由本部门与财务、安全部三方协商确定,专款专用。
2、对违纪、违规的员工进行处理的权利,分罚款、上交安监科待岗学习、建议开除三项。
3、部门以季度为时限考评员工,进行评优奖励,推荐受奖人员名单,年终统一派发安全奖,一线部门受奖面为60%,二线机关受奖面为40%。
三、奖惩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被安监、公安等上级部门查处,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接受200-500元罚款。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同时接受应当的党纪、政纪处分。
(2)发生以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健全的接受500-1000元以下的罚款。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
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带病”开展工作;
6、擅自经营或整改不合格及未按标准要求整改隐患的。 承诺期限:2014年3月27日-2015年3月26日。
甲方:民爆总公司乙方:配送部 法人:实际控制人: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