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主任工作职责
一、系主任在学院领导下主持所辖系的全面工作,决定、实施、处理本系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问题。
二、主持制订系有关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系发展规划。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总结。
三、主持负责本系的课程及教材建设。协助学院认真落实各项教学和教改任务,定期听课、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确保教学任务完成。组织制定(修订)本系承担的课程教学大纲。动员并组织本系成员积极开展研究性教学,积极申报各类教改课题。定期(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开展教研活动(或召开系成员会议),组织本系成员学习有关教学文件精神,开展集体备课,研究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措施和方案等。动员组织本系教师积极主持或参与各类教材的编写。组织安排实施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工作。
四、主持负责本系的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本系成员教风、学风建设,开展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治学精神教育,组织本系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推进科研创新学术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全系成员的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
五、主持负责本系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本系教学科研的需要及师资队伍现状,提出人才培养、引进、晋升、晋级的意见和建议。
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准确、负责地向本系教师通报学院的有关会议精神和重要决定。协助学院积极做好本系成员的思想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注意倾听收集整理本系成员关于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分工联系院领导汇报。
七、协助学院积极做好重要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动员并组织本系成员积极参加院内外各种公益活动。协助学院做好教学工作量核实、科研年报、校园综合治理、实验室安全、固定资产管理以及相关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
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2012年2月20日
《系主任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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