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四川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按照省纪委和民政部有关工作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协助厅党组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民政惩防体系建设,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拟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一)会同相关方面,加强对省民政厅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监督。组织对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实施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涉及相关程序和手续资料是否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加强民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监督。会同相关方面重点对“5〃12”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开展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贯彻落实《五保条例》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
(四)协助相关处室按照民政部要求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城乡低保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专项执法监察。
(五)对厅自行组织采购的救灾物资和其它大宗物资采购实施监督。
(六)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对行政审批处2009年度审批办理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
(七)做好对选拔任用干部和人事管理方面的监督工作。
二、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一)协助厅党组做好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通过召开学习动员大会、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上廉政党课或组织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提升学习宣传效果。加强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加强对处以上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经常性廉洁从政教育和提醒。
(三)在继续协调做好民政干部培训与廉政专题教育有机结合的基础上,针对廉政谈话要求和干部廉政教育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印相关廉政资料,方便干部学习。
(四)注重利用反面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三、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深化纠风工作,促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一)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省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加强对民政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政风行风监督员管理制度,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三)深入贯彻《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全面推进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选择3-4类窗口单位的典型代表,组织系统交流参观学习。
(四)在对全省民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明确下阶段政风行风工作任务。
四、进一步完善信访管理,注重发挥纪检监察信访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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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贯彻《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纪检监察信访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信访案件统计上报工作,加大对转办件的督查跟踪力度。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办理和管理制度,2010年拟制定驻厅纪检组《纪检监察信访管理办法 》,规范工作流程。
五、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厅党组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
(一)及时组织传达贯彻中纪委、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
(二)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民政部纪检组监察局和厅党组的要求,协助研究制定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按照省惩防体系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建立完善相关任务台帐管理,做好跟踪、自查和迎检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工作方案,指导各处室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工作。
六、积极开展对全省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切实加强纪检组监察室的自身建设。
(一)及时了解基层民政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
(二)重点做好惩防体系建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等方面的指导、研讨与交流,努力提高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三)根据纪检监察干部现状,有针对性地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学习锻炼机会,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七、完成省纪委、厅党组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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