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纠察队工作条例
一、工作职责
1、及时制止、处理好学生中各类突发性事件、纠正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做好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主要的情况反馈内容有;
1)蓄意破坏扰乱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集体活动中的打、砸、抢、盗群体性
闹事;
2)反动邪教等非法分子串联组织、非法出版物,以及带反动或煽动性的张贴物等情
况;
3)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敏感,热点问题和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的苗头;
4)其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日常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老师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4、协助维护学院进行大型活动(含会议、考试的秩序)及相关事件的处理。
二、训练
1、加强队员的整体协助能力和团结性,增强队员体质,培养队员意志力;
2、各队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3、星期一到星期五如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晨练;
4、必须穿统一的训练服;
5、有事必须先打报告或请假。
三、工作制度
纠察队各项任务如:训练、值班、执勤、巡逻和突发性行动等,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离岗。
1、值班
1)值班实施轮流值班制度,下班时须打扫值班室、队办公室;
2)值班时必须穿制服,佩戴工作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
3)值班时必须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当天的值
班工作,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离开值班室;
4)在巡逻过程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出现的隐患、灾情、案情等,确保事发地
点准确无误无谎报、漏报;
5)值班时收到各类报警、案情、险情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事后作详细记录; 6)日常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各有关部门及时到达现场处理,对重大案情,
要注意保护好现场。
2、巡逻
1)巡逻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作证,进行巡逻;
2)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举止端正,不得与外来人员攀谈;
3)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纪事件,以最快的速度了解并掌握事态
的发展,并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4)发现可疑人员必须出示身份上前盘问;
5)巡逻中发现案情、灾情及时上报,重大案情、突发性事件等,要做到保护好现场; 6)巡逻路线为:生活区、娱乐区、实习工厂、校门口等地段,实时巡逻。
3、学院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1)学院大型安全保卫工作由全体队员轮流分配执行,对各系、各部邀请我队协助执勤须有学生处、保卫处的批准方可执行;
2)学院大型活动时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头盔;
3)认真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不得擅离职守,言行举止得体,文明执勤,听从命令,服从指挥,保证活 动井然有序和顺利进行。
四、队伍纪律
1、以身作责,不违法乱纪,服从命令,服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条例;
2、实事求是,办事公道,大胆工作,不拉帮结派,徇私舞弊;
3、严格执法,不玩忽职守,不隐瞒虚报,不泄露秘密;
4、注意工作严肃性,言行举止端正,仪表得体,文明执法;
5、队员请假必须由队长、副队长或临时负责人批准才有效;
6、保证工作证和队服的清洁、完整,不得擅自转借给任何人;
7、队员随时准备接受工作任务;
8、工作任务必须由队长或副队长亲自指挥调动和解散;
9、队内的任何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10、在训练、值勤、巡逻期间,女队员不得披散头发;
11、如遇突发情况,接到通知后务必及时赶到;
纠察队队内的处分为:警告、留队察看(停职)、劝退、开除队籍。
五、行为、礼仪
1、行为
1)各队员必须维护纠察队的利益、形象,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纠察队形象的活动; 2)认真遵守《学生纠察队工作条例》相互监督各队员的不良行为;
3)爱护公共财物,任何人不得私自将队内的各类器具借给他人或是占为已有; 4)不得向外泄露纠察队的任何密私,严格保守队内的各种机密;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队内组织的各项活动;
6)注意个人品德修养,讲究卫生,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待人有礼貌,
举止得体,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礼仪
1)服从队长命令,有事向队长汇报须打报告,允许方可陈述,对老队员要有礼貌,
见面打招呼,不能直呼其名;
2)新老队员之间要相互融洽相互尊重;
3)不准烫、染过于鲜明或夸张的头发,违者限期复原;
4)不得穿拖鞋、背心等进入办公室、值班室;
5)所有队员不准在办公室、值班室抽烟、酗酒、赌博等;
6)会议、训练迟到者必须打报告,批准后方得入内;
7)会议中,必须认真听取会议所有内容,严禁做与会议无关的任何事情。
六、处罚条例
1、例会无故迟到者,50个俯卧撑并作公开检讨,无故缺席者100个俯卧撑,并作公开
和书面检讨;
2、值班迟到者,每分钟5个俯卧撑,缺席者100个俯卧撑,并作公开和书面检讨;
3、训练迟到者每分钟5个俯卧撑,无故缺席者50个俯卧撑,并作公开和书面检讨;
4、值班、值勤、晨练未穿队服者,50个俯卧撑,并立即换好再参加值班、值勤、晨练;
5、在办公室、值班室或身穿队服,被发现抽烟者,第一次写500字检讨,第二次留队
察看;
6、不服从负责人安排或处理,出言顶撞者,停职留队察看处理;
7、停职留队察看期间,队员保留队籍必须参与执勤、值班、训练,表现良好者两周后,
交自我检查报告,撤销停职处分;
8、凡被劝退者,开除者将向所在系部发出通报,并不保留档案,收回工作证、工作服;
9、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职,渎职者,直接给予除名处理,对队内有重要影响,显失公平、
公正的视情况给予停职、劝退等处理;
10、例会使用手机或做与例会无关事情者,作公开书面检讨;
11、例会、晨练、值班、值勤穿拖鞋者做30个俯卧撑并马上换好鞋后参与例会、晨练、值班、值勤。
七、对外
1、对外借出物品时,必须向负责人申请,经手人负责借出与收还,写书面说明(原因、姓名、归还时间、联系方式);
2、学生纠察队所有队员坚决维护纠察队的尊严与利益。
八、本条例未尽事宜后补,解释权归学生纠察队。
湖南工
院学生纠察队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