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资格证挂靠注册协议证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使用乙方执业医师证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即自动终止,双方要续签协议,可提前二个月协商。
二、甲乙双方合作期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按每月
元(大写:
)支付乙方,支付方式为办理手续当天一次性支付12个月费用。
三、甲方应尽快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如需乙方配合,应提前与乙方协商,方便乙方安排时间,如因此产生费用(因注册需要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考试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在协议期间,如有各项检查需乙方到店配合,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协调时间,并每次负担乙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差旅费、住宿费等)。
五、在协议期内甲方应合法经营,乙方只提供执业医师证书,不承担相关运营的法人及负责人职责,甲方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执业证书被吊销,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共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到其它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件用作其它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六、协议期满后,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出具与乙方解聘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册的手续,并返回乙方留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乙方任何证件资料。
七、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第一次,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