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监考守则
一、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执行考场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地关怀考生。
二、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清场、擦黑板,收考生带入考场的非指定携带的东西,并指定堆放地点。考试前,要负责清点考试人数,督促学生按指定的座位就座,不听从者,可责令其停止考试,取消考试资格。在考试前5分钟向学生宣布考试有关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的有关规定。向考生分发试题,答卷和草稿纸后,要求学生立即写上姓名、班号。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学生对试题文字不明之处提出询问时,可予答复。
四、监考人员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必须专心致志巡视考场,不得阅读书报和处理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监考人员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五、监考人员应密切注意考场动态,一经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或违反考试纪律者,应立即制止其作弊行为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听劝阻者,可责令其停止考试,没收作弊考生试卷,当场宣布按作弊论处。
六、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考试时间结束,应逐个收齐考生试卷,在检查无误后按考号顺序将试卷整理好并装订成册。
七、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守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营私舞弊者要从严处理。
《技工学校监考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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