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实施程序及监考人员守则
一、检查、清理考场。
二、开考前2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有不入场的学生及时与带队老师联系,迟到不参与考试者后果自负。
在第一科考试前15分钟,监考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守 则》、《违纪和舞弊考生的处理规定》及考试的注意事项。
三、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题袋,必须认真核对,若发现有差错,应及时换取备用试卷。如有试题漏印、重印、错印等,应立即请示学区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正点分发试题。
四、考生得到试题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题页数是否完整,检查试题是否有污染、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然后在试题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考号及学校等(考号强调学生写九位)。
五、开考时间到,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开考后监考人员将监考人姓名、考试科目、试卷总页数写在黑板上。
六、考试开始后,监考员一人在前台监靠,一人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
试卷上所填写的学校、姓名、考号是否正确。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七、开考15分钟后,监考员对缺考试卷和空考试卷应分别在总分处填写“缺
考”宇样。缺考考生姓名和考号由监考人员代为填写。
八、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经上报统一后,应于当众答复。
九、监考员应及时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并将违纪考生的违纪情节如实填入《考场记录》。
十、监考员须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有权制止除考点主考、检查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场。
十一、监考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十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员须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
监考员首先检查对试卷所填写的考号及试卷页数是否准确、完整,然后依考号顺序(包括缺考考生)人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收集、清点、整理好考生答卷。
十三、监考员将整理好的考生答卷验收后,装订、密封。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