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有限公司
增资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全体股东协商表决,一致同意对广州市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特签订增资协议如下:
一、增资万元, 即共出资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资万元, 即共出资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二、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如约将增资的货币万元足额缴入公司账户;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如约将增资的货币万元足额缴入公司账户;
三、不按协议缴纳所认出资的出资者,应该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者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办法为:按所认出资金额的3%赔偿现金。
四、增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万元整。
2、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以货币出资万元,占出资比例%;以货币出资万元,占出资比例%;
企业增资后的债权债务由股东按变更后的出资比例承担。
全体股东签字:
广州市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司增资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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