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后勤管理处迎接“平安校园”创建评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江宣[2004]278号)和《浙江海洋学院“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浙海院党办发[2006]5号)精神,结合基建后勤管理处工作实际,现将基建后勤管理处“平安校园”建设自查评估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从现在开始到2007年底迎接评估结束的创建活动。齐抓共管,全处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大力整治学校秩序,维护校园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为全面改善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条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学校育人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动员,全员参加“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参与面达100%。通过创建活动,基建后勤管理处达到“平安校园”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起“平安校园”的长效工作和管理机制,健全校园设施建设、基建安全管理、公共卫生与医疗中心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建筑、卫生、防疫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校园秩序良好,学校育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陶根友
副组长:宋国成
成 员:贺志军 谭秀玲 陈晓燕
四、自查评估的方法步骤
按照学校关于“平安校园”建设自查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基建管理科和公共卫生与医疗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部门“平安校园”建设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自查评估工作按以下几个阶段实施:
1.方案制定和宣传发动阶段
3月30日至4月13日,基建后勤管理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浙江海洋学院“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梳理工作思路,制定外出学习考察提纲,使全处干部职工明确迎接“平安校园”评估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安排本单位迎评自查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
4月中旬至8月间,对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评估标准》和《浙江海洋学院迎接“平安校园”创建评估实施方案》相关指标和要求进行迎评自查,在此基础上,基建管理科和后勤管理部门及公共卫生与医疗中心要加强管理力度,规范工作台帐。把本部门所承担的任务,逐项、逐条进行检查,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求做深、做实、到位,不留死角,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人。
3.查漏补缺阶段
9月至11月,对照验收标准,逐项逐条进行自查互查,进行处置基建安全及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的演练,检查基建、水电、校园环境卫生、卫生设施、各种制度和作用发挥情况,检查各类台帐的规范情况,从中发现问题,落实补缺措施,达到验收标准。
4.自查评估阶段
11月前,基建后勤管理处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平安校园”建设情况书面报告,报告要全面反映本部门“平安校园”整体建设情况。
五、自查内容 1.校园设施建设
定海消防大队对西校区9#—12#、石化1#—2#楼的整改通知内容进行专项整改;学生宿舍用电智能管理系统改建及预防大功率用电的技术改造;安全用电的宣传提示以及东校区北大门、西大门的改造。
2.基建安全管理
制定学校基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工地周围树立警示牌,告知师生注意安全;师生误入工地发生这安全事故的处置;杜绝校舍坍塌等事故发生及应急预案。
3.医疗卫生
制订落实医务室及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并创建相关台帐;制定应急救治和疾病预防措施及突发性卫生事件防控预案并创建相关台帐。 4.公共卫生管理
检查食品管理、采购、卫生防病等制度是否已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餐饮场所和商店食品卫生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杜绝集体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校园环境卫生
重点检查有无卫生死角;垃圾是否做到了日产日清;垃圾和果皮箱是否外表整洁,道路整洁有无垃圾暴露问题;公共实施配套完好情况。
六、要求
1.全处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检查评估,要建立健全组织,认真计划,精心安排,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平安校园”建设自查评估牵扯到基建后勤管理处的内容得到落实。
2.要认真搞好“平安校园”建设各种规章制度和有关材料的整理,搞好各种数字的统计工作。
3.要突出重点,找准存在问题,及时做好整改,以检查评估为契机,促进基建后勤管理处整体工作上水平。
4.基建管理科和公共卫生与医疗中心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抓落实、促管理,要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实施。
5.对因部门工作不利而影响到学校和基建后勤管理处创建“平安校园”评估的部门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