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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导游(讲解员)风采大赛

发布时间:2020-03-02 22:59: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乌兰察布市第四届导游(讲解员)风采大赛

工作方案

为积极配合自治区旅游委2017年全区导游大赛活动,通过导游大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一素质、一水平、四能力(职业道德素养及综合知识储备水平、专业讲解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文明旅游引导能力等),更好的宣传乌兰察布市丰厚的旅游资源和深邃的文化内涵,同时也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储备人才,落实市委政府相关要求,特制定出乌兰察布市第四届导游(讲解员)风采大赛活动方案。

一、大赛名称

乌兰察布市第四届导游(讲解员)风采大赛

二、大赛主题

树职业道德、赛职业技能、展职业风采

三、大赛宗旨

加快发展、追赶超越,培育和践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导游职业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激励导游提升道德修养,提高服务技能水平,传播行业正能量。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乌兰察布市第四届导游(讲解员)风采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

主 任 秦 斌 市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 高瑞林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郭经纬 市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张丽娟 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成 员 刘重义 市旅游局行管科科长

朱永红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梁 睿 内蒙古京咫蒙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二)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精神文明办负责人、高等旅游院校知名专家学者、旅游行业专家、资深导游等组成,负责对大赛进行评审。

(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负责大赛的总体组织协调、联络和处理有关方面的工作。

(四)本次大赛由市旅游局、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内蒙古联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京咫蒙旅游传媒有限公司、中国移动乌兰察布分公司承办,各旗县市区旅游局及旅游企业协办。

五、比赛内容及评分办法

(一)比赛内容

1、大赛设置自我介绍、导游词讲解、才艺表演三个比赛环节,分两轮进行比拼。参赛选手出场顺序将于赛前一次性抽签决定。此次大赛采取百分制,自我介绍环节占10分,导游词讲解环节占60分,才艺表演环节占30分,总分100分。

(1)第一轮比拼

包括自我介绍、导游词讲解两个环节,一次性展示完毕。 A、自我介绍

(A)选手上台后首先进行自我介绍,也可通过VCR展示;(B)、时间控制在1分钟以内。 B、导游词讲解:

(A)选手在自我介绍后直接开始导游词讲解环节,内容可就我市整体情况或选择我市境内任一个景区(点)或红色旅游、文化主题、风俗民情、都市观光、工农业旅游等旅游项目进行讲解;

(B)讲解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时间到即讲解终止;

(C)参赛选手可自备视频资料或幻灯片作为辅助讲解使用,但不得有景点讲解配音及文字内容出现。

(2)第二轮比拼(才艺表演)

A、选手展示个人才艺,表演内容与形式不限,但必须做到表演形式健康、内容积极向上。 B、才艺展示限时5分钟之内完成。

C、赛场提供音响设备,选手自备才艺表演所需的伴奏带、乐器、表演服装、道具等。

D、才艺表演环节设在下一位选手第一轮比拼结束后,依次类推。

(二)评分办法

1、自我介绍和导游词讲解环节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形式。评委打分之后,取各评委平均分值为选手该环节最后得分,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才艺表演环节根据内容、形式、感染力和表现力由评委综合打分,取各评委平均分值为选手该环节最后得分,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三个环节得分相加为最后得分,按所有参赛选手得分从高到低排定名次。如分数相同,则取小数点后第三位,第三位仍然相同者取第四位,以此类推;如总分全部相同,则取单项得分,按景点讲解得分高低决定最终名次。前10名选手代表乌兰察布市参加自治区“金牌导游(优秀讲解员)”大赛。

六、参赛范围及条件

(一)本次大赛各景点、旅行社、酒店、研学游团体及热爱旅游的有志人士均可参加,不受导游证限制;

(二)无有效投诉,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

(四)报名资料:

1、填写乌兰察布市第四届导游(讲解员)风采大赛报名表(见附件3);

2、附身份证复印件;

3、导游人员须附导游资格证及导游证(IC卡)复印件;

4、涉旅单位讲解员或在导游岗位的工作证明。

七、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5日—11月10日

八、报名方式

(1)各旗县市区旅游局推荐当地导游(讲解员)10名;

(2)各旅行社至少推荐3名以上导游(讲解员)参赛;

(3)各旅游景区农牧家乐推荐2名导游(讲解员)参赛;

(4)邀请市教育师范学院及市职业技术学院选派选手参赛。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自行组织预赛后遴选出本单位优秀选手参加复、决赛。

九、奖项设置

为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奖杯(证书)、奖金。

(一)优秀导游讲解员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

(二)最佳人气奖2名(奖金1000元),通过网络投票选拔;

(三)最佳才艺奖2名(奖金1000元);

(四)优秀组织奖、特殊贡献奖,主要奖励在此项比赛中组织工作突出、比赛成绩较好的旗县市区旅游局和旅游企业及旅游学校,并向获奖单位颁发证书。

(五)本次比赛聘请2名公证人员全程对大赛进行公证。

十、赛程安排

此次大赛采取现场评委打分和网络大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乌兰察布旅游”微信公众号将设置最佳人气选手网络票选专栏,公众可通过关注“乌兰察布旅游”微信号进入票选专栏获取信息并参与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下午3:00时,(过期作废),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公众网络投票进行汇总。

(一)11月1日—11月10日预赛(旗县自行组织);

(二)11月15日—11月17日复赛,比赛地点:多蒙德豪生酒店。

十一、宣传报道

大赛将全程由乌兰察布市电台录制,并在电视台交通广播等栏目中宣传播放。

1、赛前硬广宣传。由交通文艺广播将本次比赛各个阶段的宣传制作成为广告选取黄金时段播出;

2、报名阶段由交通文艺广播参与,在适当节目中开辟专栏,或在交通文艺广播另设节目;

3、比赛阶段可分为多种模式,在扩大宣传效应的同时加大群众参与度与比赛的趣味性;

4、为保证比赛精彩程度,由交通文艺广播派出精锐作为参赛者导师对参赛者进行培训及指导;

5、复赛阶段主持工作由交通文艺广播配合市旅游局安排进行人员调配;

6、以上项目均实现及时微平台推广,加大宣传力度和群众参与度。

十二、有关要求

(一)各旗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这次大赛机会,广泛动员组织本地导游(讲解员)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导游大赛的方案,高度重视、充分发动,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三)参赛导游(讲解员)要充分利用这次大赛机会,全面宣传展示导游形象,充分发挥获奖选手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促进导游业务能力、思想道德、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导游风采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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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讲解员大赛决赛致词[材料]

乌兰察布市导游(讲解员)风采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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