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贷款卡申办和年审所需资料
一、贷款卡申办所需资料
(一)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1.填写、签章完整的《贷款卡申请书》(人民银行终审用)。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事业单位和其他借款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经技术监督局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税登记证》或《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企业上季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各报表页需加盖企业公章、财务负责人、制表人名章。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及其履历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人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证明材料,并出具各出资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复
印件。
9.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0、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时,除须提供上述办理贷款卡的文件资料外,还须提供下列资料:
⑴分支机构办理贷款卡的申请报告。
⑵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⑶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⑷盖有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信贷业务授权书。
(二)自然人办理贷款卡
1.填写、签章完整的《贷款卡申请书》(人民银行终审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然人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书(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或承兑协议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如抵押合同中的自然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须出示两份或两份以上相关材料。
(三)境外企业办理贷款卡
1.填写和签章完整的《境外担保企业贷款卡编码申请表》。(人民银行终审用)。
2.境外担保企业授权金融机构代理申领贷款卡编码的授权书。
3.境外担保企业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金融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贷款卡年审所需资料
1.行政许可证(即贷款卡)
2.填写、签章完整的《贷款卡年审报告书》(人民银行终审用)。
3.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事业单位和其他借款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经技术监督局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国税登记证》或《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企业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各报表页需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负责人、制表人名章。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及其履历证明材料;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出具各出资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0、分支机构贷款卡年审时,除须提供上述办理贷款卡年审的文件资料外,还须提供下列资料:
⑴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⑵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三、信息变更所需资料
办理行政许可内容变更手续时除了贷款卡、《行政许可内容变更申请表》、《行政许可相关业务申请表》、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出示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被许可人代码变更需提供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2、被许可人名称变更需提供:
⑴工商部门或计委的批文。 ⑵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
⑴工商部门批文复印件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⑵变更后的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和股东会决议。
4、注册资本及股东变更需提供:
⑴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验资报告。
⑵企业(单位)股东《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⑶股东转让协议书。
⑷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
5、借款人地址及组织形式变更需提供:
⑴工商部门批文。
⑵变更后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