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现场5S、安全检查处罚通报
[MS通报-青岛分公司-2010- ] 事由:2010年11月6日,由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安全管理人员对我分公司注塑二厂现场5S、安全进行例行检查,现就将本次检查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1、检查发现上次马总来在现场发现的9号处机冷水机螺丝脱落问题,至今维修人员尚未整改到位。
2、检查发现注塑二班上模人员对6号机床磨具水管并未规范到位,在机床翻新过程中包装机床的EPE片并未撕掉,就进行注塑生产。
3、检查发现3号机床磨具水管并未规范到位。 考核措施:
1、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对冷水机进行整改的维修班负激励50元,由维修主管负责分解。
2、考核未将6号机床磨具水管并未规范到位制造二厂注塑二班负激励50元,由当班班长负责分解,考核负责直接上模操作的副班长李成负激励20元。
3、考核上模过程中未将水管规范到位的注塑一班负激励50元,由当班班长负责分解,考核负责直接上模操作的副班长郑洋洋负激励20元,考核在交接班过程中未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的注塑二班负激励20元,由当班班长负责分解。
青岛分公司技术质量处
2010年11月6日
主题词:5S 安全 检查 通报 呈:唐总、张总监
送:人力资源主管、各部门
抄:请张贴
主管: 审核: 拟制:王科进
《11.06关于5S、安全检查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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