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情恳谈会制度
社区党委就社区当前和今后的各项工作倾听和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需求、呼声,宣传和解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共谋社区发展的一种会议制度。
一、参加人员
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社区成员会议、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辖区单位的代表,可邀请社区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其他居民代表参加。
二、召开方式
原则上采取座谈的方式,一般每季度举行1次,也可不定期地召开专题恳谈会。
三、恳谈内容
1、通报社区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2、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需求;
3、讨论社区建设有关工作目标;
4、商讨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
四、一般程序
1、会议公告。召开社区民情恳谈会3日前,在社区居民公开栏和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示,告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参加和邀请的人员等。
2、会议召集。由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负责人主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3、情况分析。根据会议形成的意见,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并提出落实方案。
4、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15日内将会议意见和落实情况反馈给相关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在社区居民公开栏以予公开。
《社情民意恳谈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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