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培训制度
1.目的
有计划地对质量体系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使之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2.范围
适用于在岗所有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 3.职责
内训导师负责组织新员工、业务及技术相关知识的培训,每月4次。 4.内容
(1) 相应内训导师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新员工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内训导师须每月初制定出本月相关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参加人员、考试试题等; (3) 内训导师对员工进行每月4次专业知识培训,参加培训人员须通过每次相应知识的考试,否则给予再培训或处罚处理; (4) 每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没有特殊情况须全部参加,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告知内训导师并经地其同意,否则视为缺勤给予处罚;
《人员培训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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