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调岗、辞退制度
一、目的: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销售业绩,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条款:
1、销售人员连续两个月完成销售任务,但销售业绩排在该项目最后一名,
则公司将考虑进行调岗。
2、销售人员连续两个月没有完成销售任务,且销售业绩排在该项目最后一
名,则公司将予以辞退。
3、项目经理连续两个月没有完成公司既定的销售任务,则公司将考虑进行
降职或调岗。
4、公司员工若一个月连续请假15天,或连续旷工3天,则公司将视其为
自动离职。
5、
6、试用期销售人员如没有完成销售任务,公司将予以辞退。 试用期销售人员如当月销售任务达到正式销售人员的任务标准,公司将
取消其试用期,直接予以转正。
7、销售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倒房,或者不专心工作在外兼职,若有以上情况
之一,公司将予以辞退。
8、销售人员若有向顾客索要房号费,或者私吞顾客定金,贪污房款,违背
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者,公司将勒令其全额退回公款,并予以辞退。
9、销售人员若因工作疏忽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公司将予以辞退。
三、实施时间
本制度从2010年5月起开始执行。
杰作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日
《销售人员调岗、辞退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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