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落实安全、消防、保卫检查制度,专人定期、不定期检查现场,及
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消防、保卫隐患。对发现的较大危险隐患必须逐级
上报并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 项目部有权利依据本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章 劳务分包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 按照合同规定,劳务分包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必须按照指挥部和项目部
要求,与项目部签订生产安全协议书,建立安全、消防、保卫安全生产保证
体系,建立相应的实施预案。
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北京市、市建委和总包对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等管
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工种管理,必须持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分包必须接受项目部、总包、监理和指挥部的检查、监督和处罚;对违反相
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教育。
第十六条 对于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第四章 违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七条 本规定执行指挥部对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对劳务分包
单位的逐级处罚制;如指挥部发现分包单位有重大违章行为,除追究劳务分
包单位的责任外,同时追究总包、分包的连带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安全违章处罚
A.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下罚款:
1.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赤脚、袒胸、赤背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违章、冒险作业,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不挂安全带;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作业证或复印件;
B.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100元以下罚款:
1.无特种作业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严重违章作业危及他人和自身生命及财产安全;
3.在安全防护不严的设施及其它设备上无可靠防护冒险作业;
4.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使用机具、电器设备;
5.接到隐患通知,不按规定整改,不报送整改回执;
C.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2.指派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作业;
3.私自拆改安全防护,电器设备设施;
4.违反规定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纠正、检查、处罚;
5.未按监理批准的方案和规程支搭各种防护脚手架,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D.有以下违章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轻微安全事故或造成少量财产损失的;
2.不服从纠正,辱骂执法检查人员;
3.违章作业危及他人生命安全;
4.有以上违章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
E.有以上违章行为经罚款仍不改正将加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将予清除出场; 第十九条消防违章处罚
A.有以下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50元以下罚款:
1.施工现场吸烟;
2.未经批准使用电热器具;
3.特种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作业证、用火证;
4.重点防火部位不及时清理易燃、可燃材料;
5.明火作业不按规定设置看火人员,灭火器具;
B.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100元以下罚款:
1.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
2.不按规定使用电焊机、气焊气割作业;
3.明火作业不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可燃物品;
4.重点防火部位吸烟,乱扔烟头;
C.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
1.重点防火部位附近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2.垂直下方有易燃、可燃材料不采取措施,违章进行明火作业;
3.强令工人无证从事明火作业;
4.擅自动用、拆改消防设备、设施;
D.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轻微冒烟事故;
2.破坏消防设备、设施;
3.随意堆放易燃材料不采取防火措施;
4.建筑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材料;
5.随便乱泼乱倒易燃、易爆材料;
6.生活违章用火,造成重大危险隐患;
E.有上下违章行为经罚款仍不改正将加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将予清除出场。 第二十条 治安保卫违章处罚
A.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下罚款:
1.进出场不出示证件,不接受保安检查;
2.不服从管理、经劝告无效;
3.未经批准私自留宿他人;
4.乱扔废弃物;
B.有下列行为之一处200元以下罚款:
1.打架骂人,饮酒后闹事;
2.不服从检查,无理取闹;
3.聚众堵博,影响他人休息。
C.有下列行为之一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破坏公物、半成品和成品;
2.随地大、小便。
D.有下列行为之一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责任人清除出场。
1.3人以上群打、群殴、或打保安和成保人员;
2.偷事公司和私人财物;
3.食物中毒和冬季煤气预防工作不到位;
4.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
5.被公安机关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第二十一条 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和盗抢刑事事件,队按国家规定处罚外,取
消目标责任奖。
第二十二条 以上罚扣款项全部用于奖励安全管理有功单位和人员,包括举报人员。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4年3月5日起执行。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浐灞中学项目部
20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