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凡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项目部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
2、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项目部相关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3、凡各种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项目部及上下车道。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4、上下高速交叉作业段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5、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及高速公路交叉作业区,按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
6、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7、拉料车必须覆盖后斗并保证车况良好,防止滴、冒、跑、漏现象。
8、车辆必须接受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指挥行驶、停放。
9、违反以上各条所发生各种问题由车队自行负责。
10、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车辆安全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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