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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1 21:02: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总结交流

1.时间:9月上中旬。

2.形式:以班、年级、院、学校为单位,分别进行汇报,校团委还将组织智力支乡小分队及学院实践服务队骨干队员的座谈。

3.内容:①暑期社会实践的收获、体会以及取得的成效,包括社会效益、人才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诸方面。②对国情、民情、乡情的了解及体会。③怎样才能更好、更深入地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编辑本段

二、评选先进

1.时间:9月下旬。

2.评选范围:组织参加了社会实践的学院、参加组织、指导实践工作的教师、智力支乡小分队及学院实践服务队的在校学生。

3.评选条件:

(1)学校直接组织的实践服务队或博士团集体直接参加重庆市及全国评优,其成员可以参加校级先进个人的评选。

(2)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学院评选条件

①学院党政重视,组织动员有成效并成立了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的;

②学院从骨干培训到总结表彰整个阶段都认真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的;

③有效组织1支以上的学院实践服务队;

④学院参加智力支乡小分队和学院实践服务队的同学占全校智力支乡小分队和学院实践服务队同学的百分比例居前五位的;

⑤各学院智力支乡小分队及学院实践服务队骨干队员(指正副队长)占全校智力支乡小分队骨干队员的百分比例居前五位的;

⑥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形式有创新有突破,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人才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3)暑期社会实践先进智力支乡小分队评选条件

①组建及时,机构健全,在6月15日以前将活动计划和组织机构报校团委备案的;

②参加听讲座、收看科技录相、总结汇报等校团委组织的有关社会实践的活动认真积极的;

③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在当地产生较大社会效益、人才效益和经济效益;

④按照校团委要求上报活动总结、调查报告、统计报表、照片、鉴定等材料及时完备,且论文报告有一定深度的;

⑤获得地区以上新闻媒介(如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报道或者开展的活动在县级新闻单位报道较多的;

⑥按时退还队旗、录相带等用品、完清报帐手续的。

(4)优秀学院实践服务队。参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智力支乡小分队评选条件。

(5)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①参加社会实践的证明、单位鉴定、总结等手续完备,按规定上交及时的;

②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较长(连续7天以上),成效显著的;

③撰写的总结、论文、调查报告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的;

④得到县级以上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

(2)项中的③④、(3)项中的⑤、(5)项中的④等条件为充分条件。

编辑本段

三、表彰奖励

1.先进学院和先进智力支乡小分队由校团委评选后,发给奖状和奖品;

2.先进个人由各学院评选,报校团委备案,各学院先进个人为所在学院参加社会实践人数的3%;

3.社会实践活动论文由各学院征集,按所交文章的10%在9月30日前向团委推荐,参加“董时进博士科学奖学金优秀论文”的评选。

编辑本段

四、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二○○五年八月

一、总结工作说明

二、报销说明

三、北京市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成果及优秀团队申报说明

四、学校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的说明

敬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为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的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非教学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办字[2006]2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建校70周年的有利契机,校团委开展了以“立足实践,关注民生”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在暑期社会实践中,各学院结合自身特色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各实践团紧扣活动主题,以“红色精神”实践团(延安精神、科学发展观)、社会调查(“两会”“关注民生”“家电下乡”“三农”等热点问题)、志愿、公益活动(包括青少年帮扶教育、灾后重建志愿服务等)、青年就业创业(军工风采、企业调研、见习体验等)、校庆70周年相关活动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实现了大学生社会实践“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工作目标。

在社会实践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中,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加强支持;各院团委和有关学生组织广泛动员、周密安排;指导教师率先垂范、甘于奉献;有关社会实践单位积极参与,鼎力支持。为此,按照《关于开展北京理工大学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校团字〔2010〕21号)的精神,校团委将组织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工作,同时对在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详细工作部署如下:

一、总结工作说明

1、总结阶段需上交的材料

(1)团队整体完成的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需要将电子文档) (2)团队总结报告一份,不少于2000字(电子文档)(总结要求及范例见附加1)

(3)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2)

(4)团队个人小结或实践课题成果(每人一份),不少于2000字 (5)至少三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电子版照片,单独存放),要求分辨率为1024×768,存为JPEG格式

(6)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接收单位评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做成电子文档)

2、报送时间

请于9月27日上午12: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拷贝提交校团委实践部

(良乡的团队可以将材料发送到 bit_shijian@sina.com) 注: 团队上交的材料直接与后期的资助发放和实践评优挂钩,各团队应予以高度重视。有条件的团队可以自行拍摄编辑DV短片,或制作反映社会实践过程的幻灯片等,这些工作将在评比过程中给予加分。

二、报销说明

1、团队各项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收据无效。正式发票须经被资助团队领队在发票背面签字后方可报销。

2、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它交通费不予报销。

3、报销金额:

根据校团委实践部对各团队已被批准的经费进行资助,超额部分自理。

4、请各实践团负责人整理好发票,按照学校财务要求填写好支出单、器材验收单和《团队报帐项目明细表》(见附件3)。

5、经校团委实践部核实其真实性并根据各团队总结材料上交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报销;各领队在校团委通知的时间内,凭有效证件,到校团委实践部报销剩余资助金额。

6、有关账目资料,请各实践团在10月10日上午12:00前上交校团委实践部。

三、北京市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成果及优秀团队申报说明 为了做好2010年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首都高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现就首都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成果及优秀团队有关申报工作说明如下:

1、申报类型 (1)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

表彰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实践团成员、团干部和专业指导教师,每院限报1名实践团成员、1名团干部和1名专业指导教师。

(2)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

各实践团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教育价值、纪念价值或学术价值的优秀成果,种类不限(合作项目、调研论文、签名横幅、纪念物品、实践期刊、重大宣传报道等),每实践团限报1项优秀成果。

(3)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奖

能够围绕暑期社会实践主要内容,出色完成实践活动、成果突出的团队。

2、报送材料要求

(1)先进个人申报需填写《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4;

(2)先进个人申报需提交个人申报材料,不超过2000字,A4纸打印;

(3)优秀成果申报需填写《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5);

(4)优秀成果申报需提供成果介绍材料,不超过2000字;

(5)优秀团队申报需填写《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见附件6);

(6)优秀团队申报需提供团队相册,相册形式为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分辨率在300pdi以上,满足印刷要求);

(7)申报优秀团队的实践团可提供的其它材料:团队DV影像,要求图像清晰,并经过初步的编辑和整理,每个团队时间不超过10分钟;团队的新闻简报,包括校外媒体报道和校内自身宣传报道;团队在社会实践中收集或产生的重要纪念物品(如题词、横幅、签名等),先以照片和文字说明的形式报送,如需要实物,另行通知。 申请者先将电子版的申请材料交到校团委,待审核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补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四、校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的说明

1、优秀组织奖 10%

评选表彰对社会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机制健全、成绩突出的分团委和学生组织。

2、优秀团队奖 10%

评选表彰在社会实践各类专项工作中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取得丰硕成果、认真完成实践总结工作的实践团队。

3、优秀指导教师奖 每学院1个

优秀领队教师奖颁发给在实践活动中随团参加实践活动并起到指导作用,对实践活动开展起 到积极帮助的教师。

评选标准:

(1)真正起到带领团队开展实践活动的作用; (2)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 (3)协调好与接待单位的关系;

(4)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同学同甘共苦。

4、优秀个人奖 团队人数的10%

优秀个人奖颁发给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评选标准:

(1)在实践活动中有着突出表现,对实践团的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积极主动参与本团队的组织工作; (3)发扬团队精神,成为全队核心; (4)实践结束后,能够按要求上报个人成果(包括个人小结、论文等); (5)通过队员民主推荐。

请各单位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自查工作,推进学校社会实践工作的良性发展。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及奖项申报表(见附件

7、

8、

9、10)一并于9月27日上午12:00前报到校团委实践部。

联 系 人:

许海峰 68912280

梁民族 13488681211

材料提交地点:中关村校区体育馆南区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0年9月16日

实践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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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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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总结

实践活动总结

实践活动总结

教育实践活动总结

综合实践活动总结

实践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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