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营承包合同
发包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XXX的XXX大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酒店的承包
甲方同意将该酒店发包给乙方,乙方同意承包经营该酒店。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五年,自2010年9月21日至2015年10月20日(包括一个月的准备期)。
本协议下述所称的每年或每个承包年,均指自承包期限起计之日起连续计算12个月期间。
三、承包金额及支付
1、每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八十万元。
该承包金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该酒店及其设施、设备、装修等,不另行计取费用。
2、承包金支付:
合同签订当天支付人民币十万元,甲方三日内将酒店所有经营手续及酒店资产移交给乙方;交接完毕之日乙方再支付现金三十万元;剩余四十万元承包金乙方在三个月内全部付清。以后每年的承包金,乙方分两次(每次40万)于每个承包年期满前(9月20日)和承包半年后(次年3月20日)向甲方缴纳当年的承包金。
四、酒店的交接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应当将该酒店移交乙方,包括酒店所在房屋、设施设备、酒店用品等财物(详见附件《资产、物品清单》)。酒店剩余酒水、佐料、易耗品一并交与乙方,按甲方进价计算价值,交接物品款乙方应在三个月内支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五、经营管理
1、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乙方有权自主确定具体经营方式,包括在承包期间将酒店的全部或部分经营项目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
2、酒店开业所需要的卫生、消防、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或变更,甲方予以积极协助。
3、乙方经营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改造、更新或增添设施设备或增加经营所需的其他物品。乙方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在本合同结束后,若乙方不再承包,甲方按评估价值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
六、相关费用及责任的承担
1、乙方承包经营期间该酒店所发生的水费、电费、采暖费、排污费等所有费用,乙方承担。
2、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持维护酒店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并负责使用年限到期及损毁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甲方有权进行监督。
3、乙方经营期间自负盈亏,乙方承包经营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经营的利润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承诺
1、甲方对酒店承包前所有的债权债务负责,与乙方无关。
2、甲方承诺不得干涉酒店承包期间一切经营,但乙方必须守法经营、安全生产,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协议期满,双方可协商一致续签合同。如甲方出租或再行发包的,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或承包权。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均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额【四百万元人民币】3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沾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乙方:XXX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0年9月21日
附件:《资产、物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