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书
本人为山海雅居 号楼 单元 室(以下称该物业)的买受人,为维护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
一、确认已详细阅读了秦皇岛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订的《山海雅居临时管理公约》(以下称“本公约”)。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本公约的约定。
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公约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人同意转让该物业时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本承诺书并送交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收到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效。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业主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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