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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09:56: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附件三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教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升,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发挥。

1.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的组织管理

根据中央电大文件规定,中央电大负责编制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此项工作的质量标准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省电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对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成绩进行终审。

省电大根据中央电大有关文件,负责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部署和落实全省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工作,对市电大(教学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

市电大(教学点)成立毕业设计(论文、作业)领导小组,负责对试点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工作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内容主要有:

(1) 根据省电大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作好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动员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处理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审批指导教师、答辩(评审)委员的资格,安排组成答辩评审小组,检查答辩(评审)情况。

(3) 负责组织对指导教师和答辩(评审)委员的培训。

(4) 根据有关规定,检查、执行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的评分标准。 (5) 负责审核所属各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成绩。 (6) 负责上报有关材料。

2.毕业设计(论文、作业)选题原则

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题目大小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应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尽可能选择与社会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鼓励选择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鼓励解决实际问题。

本、专科的选题在深度和广度上要有所区别,选题难度、大小适中,以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为宜。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初步选题后,由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教学点加盖公章后,报市电大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市电大教学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存档(见附件1),并报省电大备案。

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作变动。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须报省电大审批。

一个选题在被选用两届后,一般不再作为选题推荐。

3.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要求

凡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实践教学。

毕业设计(论文、作业)为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的任务量要适中,中等水平的学生完成毕业作业的时间一般每学分不少于1周。

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谨严,语言通顺。

毕业论文(作业)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作业)提出。

毕业设计(论文、作业)主要内容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专业所需的图纸、测试数据以及计算机程序清单、软盘等相关材料。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字数本科一般不少于6000字,不超过10000字;专科一般不少于4000字,不超过8000字。

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侧面装订),页面上下边距各2 CM,左边距2.5CM,右边距2 CM。标题为小二号黑体字,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正文为小四号宋体字,行距为1.5倍行距。各级标题序号为“一”、“

(一)”、

2 “1”、“(1)”、“①”。定稿时要求有印刷稿和电子文稿。本科论文具体要求执行各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4.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具有相应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

(3)专科毕业作业指导教师条件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各试点教学点将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指导教师名单报市电大初审,经省电大复审后确定(见附件2)。

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毕业作业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作业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4)对每位学生毕业作业进行分阶段指导,本科不少于4次,专科不少于3次,总计时间本科不少于8小时,专科不少于6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见附件3)。

(5)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6)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见附件4)。

指导教师工作量:

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30人;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20人。

5.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答辩(评审)

(1)答辩学生

A.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均应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答辩;专科毕业生是否答辩根据各专业实施细则而定,由省电大报中央电大备案。

B.组织全部本科毕业生答辩确有困难的电大可抽取部分论文进行答辩,但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论文初评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拟采取采取部分答辩的形式的市电大须向省电大提出申请,并报经中央电大教务处批准;抽取比例不得低于30%;参加答辩的学生随机抽取,不得指定;学生要求参加答辩的,所在学校应予许可。

(2)答辩(评审)的组织

答辩(评审)工作由市电大具体实施,市电大根据上级电大的有关要求,制订答辩(评审)工作计划,填报答辩(评审)申报表(见附件5),报省电大审批后确定。

(3)答辩(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A.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具有相应专业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需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1名。

B.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当地有争议的答辩(评审)成绩进行审议。

(4)答辩(评审)小组组成与职责

A.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具体小组成员结构:答辩主持人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教师1名及1名以上单数组成,秘书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汇总答辩题目及答辩评语、成绩)。有条件的地区应注意加强答辩小组的人员构成。

B.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人指导的学生的答辩(评审)工作。

C.主要职责: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答辩成绩和毕业实践成绩。

(5)答辩(评审)教师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经验。答辩(评审)教师应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并依此在学生答辩时提出问题,对学生答辩情况进行现场点评。

(6)答辩程序

A.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作业)。

B.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

C.答辩人用10~15分钟介绍毕业实践选题理由、研究思路及毕业设计(论文、作业)主要成果(或结论)。

D.答辩教师审查判断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的真实性,在答辩人的研究范围内,当场提出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

E.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并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记入《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评审表》(见附件4)。

6.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设计(论文、作业)文字材料撰写后,根据《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初评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6),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2)答辩结束后,由答辩主持人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设计(论文、作业)、答辩过程进行评议,根据《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初评成绩评分标准》和《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判标准》(见附件7),结合学生答辩过程情况,参考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指导教师的初评成绩,以百分制或专业实践教学文件规定的形式给出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的最终成绩,并记入《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评审表》‘答辩(评审)成绩’(即 ‘论文成绩’)栏中。

(3)答辩(评审)小组对不参加答辩的学生的毕业论文(作业)进行评审,以百分制或专业实践教学文件规定的形式给出毕业论文(作业)的最终成绩。

(4)凡文字材料未达到基本要求、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5)凡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试点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7.抽查与评议

省电大根据本省实际,按适当比例组织对反映学生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和影响学生成绩的毕业实践各环节工作进行抽查复审及评议,写出分析报告。

8.成绩验收

(1) 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成绩评定结束后,由市电大和试点教学点进行汇总和初审(见附件8)。

5 (2) 市电大和试点教学点将《教师指导记录表》、《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评审表》、成绩汇总表报省电大,省电大对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成绩进行复审。

(3) 中央电大对毕业设计(论文、作业)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中央电大验收终审后确定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9.其他

为使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工作能顺利进行,要求各单位在以下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报省校教学指导中心。

(1) 每学期考试前布置下学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工作,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工作计划、《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指导教师申报表》(一式三份)。

(2) 每年4月和10月中旬安排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答辩(评审)工作,上报《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答辩申报表》(一式三份)和时间安排,并将《初步选题申报表》报省校备案。

(3) 每学期考试前,上报《教师指导记录表》、《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评审表》、成绩汇总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成绩为优良的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的电子稿。

(4) 每年9月10日前,报送上一学年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教学工作总结。 附件:

1.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初步选题申报表

2.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指导教师申报表

3.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教师指导记录表

4.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评审表

5.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答辩申报表

6.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初评成绩评分标准

7.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答辩成绩评判标准 8.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成绩汇总表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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