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以严明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组织开展“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活动;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
牵头单位:镇党委。
配合单位:镇党办、各党支部。
2、加大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厉惩处。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镇党办、督查室。
3、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牵头单位:镇党委。
配合单位:镇纪委、镇党办。
二、切实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4、对“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镇党委。
配合单位:镇纪委、镇党办。
- 12配合单位:镇各站所。
16、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腐化堕落和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镇督查室、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
17、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派出所、财政所、土地所、城建办、综治办、水管站。
18、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镇纪委、镇党办。
19、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认真落实《廉政准则》。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镇纪委、镇党办。
20、扎实推进“一网九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镇各站所。
21、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村党支部。
22、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镇党办、民政办。
23、完善对农村各项事务和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牵头单位:镇经管站。
配合单位:农廉办、财政所、民政办。
24、坚持不懈把“阳光农廉网”建设推向深入,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严格审核程序、强化巡查监督、加强网情分析、发挥监督功效、健全保障机制、拓展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农廉办、财政所、经管站。
25、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 牵头单位:镇党委。
配合单位:镇纪委、农廉办。
五、以专项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治乱活动
26、继续深入治理教育方面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联校。 配合单位:财政所。
27、继续深入治理医疗方面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卫生院。
配合单位: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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