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教育实习验收的具体要求
1、撰写教育实习总结和调查报告:
教育实习总结:要结合自己实习的实际情况有感而发, 不得流于形式。总结应具备如下内容:实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准备教案、试讲及讲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经验体会和教训。实习总结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教育调查报告:在实习单位实际授课情况;学校的理论学习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发挥作用的程度以及是否有脱节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和设想;如何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包括与学校领导、指导教师、学生家长的关系),如何适应当地的教学环境顺利地开展教学工作;是否见习班主任工作以及班主任工作的感受与体会等。(字数不限)。
2、实习鉴定表的填写:
实习鉴定表上的起止时间:8月29日起至10月9日止(共计6周的时间)。本次实习鉴定表一律2份,一份存档,一份学院留存。
个人鉴定如实填写,
本校指导教师意见由辅导员填写并签字。
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日常表现一栏评语及初评成绩由实习单位填写,初评成绩只作为归校后验收的参考成绩。最终的实习成绩由验收教师根据学生实际的试讲情况给出。
实习学校审核意见栏填写好,并盖单位公章。
学院综合评定成绩一栏空出。
3、实习手册的填写:
入册的教育实习的教案篇数应该与教案设计的实际篇数相符,不得少于五篇。“实习日志”必须每天填写;“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教育调查情况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实习手册每页的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填或者故意不填。
4、验收时,学生所讲的内容应该与所学专业紧密结合(与所学专业不符者请提前告之)。 以上所列材料必须整理齐备,缺一不可,在10月16日前交辅导员,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者成绩以零分记。
《实习具体要求(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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